受委托,拍卖人按委托人提供的标的信息以现状为准进行公开网络竞价拍卖,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坐落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明斌路55号红星都会广场·南苑10号1-65,2-56,3-2室;性质:商服用地/商业(超市);房屋建筑面积14080.68㎡/土地使用权面积3660.6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4年08月05日止;
2、坐落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明斌路55号红星都会广场·南苑10号1-74,2-64,3-1,4-1,5-1,6-1,6+1-1,6+1-2室;性质:商服用地/商业配套汽车库;房屋建筑面积14302.92㎡/土地使用权面积3718.4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4年08月05日止;
3、坐落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汶骆路18号1-66~73,2-23~26,2-43,2-57~63,3-3~17,4-2,4-3,4-5~7室;性质:商服用地/商业;房屋建筑面积19021.15㎡/土地使用权面积4945.0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4年08月05日止。
上述房产带租拍卖,整体拍卖(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12324.14㎡,房屋建筑面积共计47404.75㎡)。起拍价167501390元,竞拍保证金1600万元。
特别提示:①在营业;②有抵押,有查封;③有租赁(租期自2018年12月22日起至2028年12月21日止)
二、竞拍时间及地点:本次拍卖将在2023年12月10日10时至2023年12月11日10时在阿里拍卖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搜索“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竞价活动。
三、竞价方式:网络增价竞拍方式,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价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拍卖活动按《拍卖法》及阿里拍卖《网络竞价服务协议》规定执行。
四、竞买人尽调:拍卖人按委托人的委托信息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交割,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和保证,相关介绍、描述、图片、资料等仅供参考。竞买人务必对标的物进行实地看样、尽调,全面了解标的全部情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并自行承担风险责任。未实地看样、尽调,视为竞买人愿意接受标的物之现状和存在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有标的所在地购房资格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当地购房资格要求请自行咨询相关管理部分。
六、过户税费: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委托人、买受方双方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规定由双方各自缴纳。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有关房屋交易的税费金额请买受人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与本标的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八、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在竞买开始3天前向拍卖人提交有效证件并提出申请,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购买人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未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竞买代码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实地看样。看房提前联系,将安排统一看房。联系电话:13336669966、 0574-87715615、0574-87869881
十、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参拍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在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未成交或者竞价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阿里的指定账户。
十一、平台费用及拍卖佣金: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在7天内支付阿里软件费以及拍卖佣金。
十二、成交款项:除保证金外的拍卖剩余款项请买受人支付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付款要求:5天内支付30%,剩余部分于一月内付清。请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并备注标的物名称。
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户
账号:6232520010002080177
开户行:宁波银行明州支行
十三、标的物合同价为成交价,不含拍卖佣金、拍卖平台的相关费用,佣金、拍卖平台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支付。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竟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十五、违约责任:以下情况视为竞买人违约,参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竞拍结束。
1、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阿里软件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的。
2、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成交全款的。
3、不符合购房资格造成无法过户的。
十六、参拍提醒
1、标的物竞价成功后概不退换,请竞买人谨慎竞拍!
2、竞买人要全面了解标的物交割过户中,应该支付的税费、交易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按本公告规定买受人应按时支付。
3、竞买人特别要尽调标的物的产权登记、面积、抵押、租赁、查封、过户限制、优先购买人、当地政策规定的购买资格等情况风险自行承担。
4、拍卖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撤回竞价、竞价结束前调整公告内容、起拍价及中止或暂缓竞价,提前、延迟、增加、缩短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支出的所有费用。
5、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人需进行的相关交割工作,包括合同签订、交割方式等,均由双方自行办理签署,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标的如在交割时遇特殊情况而本司无力协调或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影响正常移交的,本司与委托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拍卖人对标的物交割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影响本标的的相关公告、条款、成交结果及价格。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与委托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受人、委托人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拍公告》、《竞拍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等。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
13336669966金先生(拍卖人)、0574-87715615(王女士)、0574-87869881 技术支持
聂女士(委托人),15968933297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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