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月30日10时至2022年5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阿里拍卖·司法)网络拍卖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court_item.htm?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722.GWu8sa&user_id=829089080 ,可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查找)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宁波市鄞州区滨海创业中心的土地使用权【含装修、地上无证建筑及配电房等附属设施,不含集装箱活动房】
宁波市鄞州区滨海创业中心的土地使用权【含装修、地上无证建筑及配电房等附属设施,不含集装箱活动房】的价值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修及附属物,不包括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资产或权益。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甬鄞国用(2010)第01-05004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53332.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终止日期为2059年12月17日。无证建筑面积13462.52平方米(其中集装箱活动房面积1295.65平方米)。
评估价:7892.7万元,起拍价:5525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2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2年5月25日下午16:00-16:30,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看样预约联系0574-87715615。(看样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过时不接受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
四、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无证建筑需承担无法过户及无偿拆除的风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如拍卖标的系企业财产,则由法院发函税务机关缴纳出卖方税费。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2022年5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0574-89051830,联系人:崔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以参与竞拍,不参与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告期。
八、保证金缴纳。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额、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会碰到因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付款期限: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拍卖余款应在2022年6月3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号见拍卖须知第六条),付款后请及时致电本院0574-55129299告知。
十、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次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浙江畅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帮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
监督电话:0574-8741219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4-55129299,0574-87412069。
法院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甬汇信估字(2022)第S02001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拍品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滨海创业中心的土地使用权【含装修、地上无证建筑及配电房等附属设施,不含集装箱活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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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2022)浙0212执恢4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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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测绘成果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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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浙江****有限公司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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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等情况 |
1、该地块南半部分的厂房内有大型设备,且因涉纠纷,部分设备被本院保全查封,因此暂无法实际清空交付。 2、本次拍卖不包含集装箱活动房。 3、水电物业费等欠费不详,详询相关行政部门,以相关部门数据为准。 4、转户过程中需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其余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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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 |
钥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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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情况 |
本地块北半部分由物流公司使用,承诺会腾 退,南半部分的车间内尚有大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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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1.已查封;2.有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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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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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宁波市鄞州区滨海创业中心的土地使用权【含装修、地上无证建筑及配电房等附属设施,不含集装箱活动房】。(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2.权证编号情况:该标的物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甬鄞国用(2010)第01-05004号。 3.所在土地情况:拍卖对象位于宁波鄞州经济开发区(原名宁波市鄞州滨海创业中心),属鄞州区瞻岐镇,东邻宏港路,南邻近临江路,西邻近启航南路,北邻祥云路,周边有浙江以田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吉慕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中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纽尚(宁波)汽车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宁波科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众多工业企业,有601路公交车可抵达。该工业区东临海岸线、西至沿海中线,园区产业聚集度较高,主导产业有精密机械、电子电器、汽车部件和金属制品等,基础设施及生活配套设施正不断完善,沿海中线连接甬莞高速,交通较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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