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报名的拍品
起拍价 82,360,000元
结束时间2020-12-2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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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庄南路43号<1-15><1-16><2-1>-<2-7>、康庄南路39号<1-8>、康庄南路47号<1-9>、康庄南路49号<1-10>的商业用房,整体拍卖。房屋建筑面积合计8053.5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026.77平方米,起拍价8236万元,拍卖保证金1000万元。
序号 |
坐落位置 |
房屋建筑面积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
起拍价 |
保证金 |
1 |
康庄南路43号<1-15><1-16><2-1>-<2-7> |
7605.93 |
3802.97 |
8236 |
1000 |
2 |
康庄南路49号<1-10> |
149.20 |
74.60 |
||
3 |
康庄南路47号<1-9> |
149.20 |
74.60 |
||
4 |
康庄南路39号<1-8> |
149.20 |
74.60 |
||
合计 |
8053.53 |
4026.77 |
|||
用途:商业用地/商业,权利性质:出让, 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42年12月18日。 |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0年12月24日14:00—16:00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康庄南路43号<1-15><1-16><2-1>-<2-7>、康庄南路39号<1-8>、康庄南路47号<1-9>、康庄南路49号<1-10>的商业用房,整体拍卖。房屋建筑面积合计8053.5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026.77平方米,起拍价8236万元,拍卖保证金100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法规对竞买人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
三、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2日于标的所在地,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实地看样或联系本公司。
四、竞拍办法:竞买人须在2020年12月24日11:30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电话:13336669966、87715615、87810772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请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坐落位置 |
房屋建筑面积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
起拍价 |
保证金 |
1 |
康庄南路43号<1-15><1-16><2-1>-<2-7> |
7605.93 |
3802.97 |
8236 |
1000 |
2 |
康庄南路49号<1-10> |
149.20 |
7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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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康庄南路47号<1-9> |
149.20 |
7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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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康庄南路39号<1-8> |
149.20 |
74.60 |
||
合计 |
8053.53 |
4026.77 |
|||
用途:商业用地/商业,权利性质:出让, 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42年12月18日。 |
二、竞买办法:
1、竞买人须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在诚拍网上完成实名注册,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拍卖保证金,完成报名,取得竞买资格。
2、拍卖平台: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
3、网络竞拍时间内,竞买人凭账号及密码登录网络拍卖平台及时参加本次竞拍。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为50000元或50000元的整数倍。
4、拍卖方式:
① 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
② 出价延时(限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③ 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5、买受人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且经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本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
7、拍卖成交后,标的过户登记时的所有权人必须与签约时竞买人的姓名一致。
8、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认真察看,对标的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
9、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了解《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一经参拍应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
10、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1、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拍卖会前在网站上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三、特别约定和说明
1、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2、本次拍卖仅按标的之房地产本身且以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3、本次拍卖标的内有装修、杂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开裂、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损坏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4、标的若有水、气、电表报停、被拆及配套设施损坏等情况,等不动产权证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后,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等相关过户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均出自不动产权证中证载面积。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过户时,拍卖标的如需要建筑面积、土地面积重新测绘的,买受人需委托专业相关部门进行重新测绘,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重新测绘后若出现面积或其他证载事项上的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6、本次拍卖标的中不包含房地产实物现状中的违章建筑和无证建筑,竞买人应事先作充分了解。如遇不可抗力、国家拆迁或国家的政策、法律调整等原因引起的风险及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涉。
7、目前标的物处于被占用状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与占用人协商解决房屋腾空及清退搬迁工作。
8、标的物涉及四至界限、五通一平及公用道路通行权等权利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委托人与拍卖人不做任何保证。
9、标的若有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的由买受人承担。
10、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特别提醒: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同步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四、过户税费和拍卖服务费
1、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拍卖标的若存有相关费用欠费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数字电视等。
3、竞买人拍卖成功后,则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约定的拍卖服务费,买受人的拍卖服务费于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服务费在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五、成交价款的支付和标的的移交方式
1、成交款的支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总价的30%的价款,余额部分须在2021年1月25日前付清,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方可抵扣。成交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76810188000045992 ,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2、产权证过户: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可以启动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和拍卖人提供必要的协助义务,过户手续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3个月内办理完毕。产权过户完毕即视为交付完成。
3、房屋的移交: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服务费后,由拍卖人出具《标的移交单》、委托人出具《房屋腾空通告》与买受人办理标的转让移交手续,移交后的权利与义务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凭《标的移交单》和《房屋腾空通告》自行办理房屋腾空及清退等工作。
六、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缺
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拍卖佣金和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的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条件的收回拍卖标的。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八、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公司邮箱:jinchengpm@126.com 网址:www.chengpw.com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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