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价 2,700,000元
距开始 4天04时39分17秒
位于紫金北路258号阳光玫瑰园31幢97号104号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34.75㎡,起始价270万元,竞价保证金15万元(不计息)。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8日13:30-15:3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址:www.chengpw.com)举行网络在线竞价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位于紫金北路258号阳光玫瑰园31幢97号104号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34.75㎡,起始价270万元,竞价保证金15万元(不计息)。
二、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止,与本公司预约看样。
三、报名办法:竞买人须为有良好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竞买人登录“诚拍网”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在2024年11月27日15:30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选择竞价标的后进行报名、缴付对应保证金(注:竞买人本人与注册人及缴付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竞价。
四、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的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五、联系电话:
87810776、87715615、87869881(网络技术服务)、13336669966,
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未尽事宜请登陆诚拍网(www.chengpw.com)查看。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竞价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价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竞价平台:诚拍网(www.chengpw.com)。
二、竞价时间:2024年11月28日13:30-15:30(延时除外)
三、竞价标的:位于紫金北路258号阳光玫瑰园31幢97号104号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34.75㎡,起始价270万元,竞价保证金15万元(不计息)。
四、竞价报名:
1、竞买人须为有良好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竞买人登录“诚拍网”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在2024年11月27日15:30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选择竞价标的后进行报名、缴付对应保证金(注:竞买人本人与注册人及缴付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竞价,逾期不候。
2、竞价保证金应由竞买人(多人联合竞价一套住宅的以报名竞价代表)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五、竞价办法
1、本次竞价标的自由竞拍周期为2小时,延时时间为3分钟(180秒)
2、2024年11月28日13:30-15:30(延时除外)自由竞价时间内(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竞买人应根据网络竞价会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
3、竞买人须在约定的有效竞价时间内进行出价,若只有一位竞买人且有效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4、竞买人在约定的有效竞价时间内出价最高,且出价符合出价规则并有效的,方可成为买受人。
5、竞买人一经参拍出价,即表明愿意接受竞价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竞价公告》、《竞价须知》、《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等竞价文件规定的条款,并自愿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标的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次竞价标的存在抵押,本次处置经抵押银行同意。
2、竞买人须在展示看样期间应到竞价标的的现场进行踏勘,对房屋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水、电等配套设施作充分了解,一经参拍的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且愿意接受本次竞价标的不动产本身之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愿意接受竞价标的现状和瑕疵(缺陷)。委托人和本公司对于竞价标的房屋的质量、结构、可使用程度以及装修或改造后发生的相关变动(包括各墙体结构的变动等)等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咨询看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标的需办理水、电、气开户(过户)手续或重新安装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竞价仅按标的之房地产本身且以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竞价。
5、本次竞价标的的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均来自于房屋权证的证载面积,最终的确权面积应以产权登记、过户时不动产相关部门核定为准。按规定在过户前如对需不动产进行数据挂接或重新测绘的,买受人应自行向不动产部门申办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测绘,并由不动产部门确权,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的政策规定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若证载面积与最终确权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竞价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七、竞价保证金的处理:
1、竞价未成交的:竞价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竞价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2、竞价成交的:买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转为竞价成交款。竞价保证金在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竞价佣金后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后,到本公司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并于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买受人(不计息)。
八、竞价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1、买受人须在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竞买的,需凭有效执照、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和《电子竞价记录》等竞价成交文件;如多人联合竞买并买受的,则所有联合竞买人(买受人)全体须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联合竞买协议、委托书等原件签署竞价成交文件。
2、竞价成交后,不动产过户登记时的所有权人必须与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的姓名一致。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买受人在竞价成交后10日内付清成交款。竞价成交款由买受人支付至抵押银行同意的指定账户(开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账号:3320020010120100407713)。
十、过户税费和竞价佣金
1、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等。
2、过户税费的承担:竞价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竞价佣金及支付方式:竞买人竞价成功后,向买受人收取竞价佣金。
十一、竞价标的的移交
1、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方可启动网签、缴税、过户等手续。
2、特别提醒:如在办理过户等手续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导致过户等手续无法继续办理的,本公司将买受人支付的成交价款和佣金全部退还(含利息),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拍卖人提起相关赔偿的法律诉讼。
十二、网络竞价特别声明
1、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自行操作和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网络的的竞价行为负责。
2、本场竞价会采用网络在线竞价方式。特别提醒: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竞价(包括在竞价开始前出价、竞价开始后出价延迟、竞价中断、数据错误、未按规定的清单顺序进行竞价等),本公司不承担因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出价无效或竞价失败的后果。
3、竞买人的网络有效出价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竞买人不在约定的有效竞价时间登陆参拍出价的,均视为无效出价。
4、若竞价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本公司可以在竞价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竞价会前通过诚拍网和网络在线竞价会“拍卖师发言”上作补充、更正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5、本公司以文字、图片、语言、网站或其他等方式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竞价标的,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
十三、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本公司对本次竞价的标的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标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本公司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的解除《竞价成交确认书》,无条件的收回竞价标的。
A.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未与本公司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笔录(或《电子竞价记录》)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竞价成交价款,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竞价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本公司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四、在竞价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竞价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竞价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五、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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