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报名的拍品
起拍价 380,000元
结束时间2024-10-31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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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期间(延时除外)在诚拍网上(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序号 |
房号 |
建筑面积 (㎡) |
性质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租赁 |
朝向 |
1 |
高新宝龙公寓5#611 |
51.58 |
公寓 |
38 |
10 |
有租赁 |
朝东 |
2 |
高新宝龙公寓5#1311 |
51.58 |
公寓 |
38 |
10 |
有租赁 |
朝东 |
3 |
高新宝龙公寓5#1611 |
51.58 |
公寓 |
38 |
10 |
有租赁 |
朝东 |
4 |
高新宝龙公寓7#2002 |
51.58 |
公寓 |
30 |
10 |
有租赁 |
朝北 |
5 |
高新宝龙公寓7#802 |
51.58 |
公寓 |
30 |
10 |
有租赁 |
朝北 |
6 |
时代金领汇头巷2号1009 |
54 |
公寓 |
35 |
10 |
有租赁 |
|
7 |
苏家小区41幢137号304室 |
108. 96 |
住宅 |
85 |
20 |
无租赁(毛坯) |
|
8 |
彩虹南路257弄彩虹国际公寓901室 |
195.3 |
住宅 |
350 |
50 |
有租赁 |
|
二、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看房联系电话:0574-87869881、0574-87715615
三、竞价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竞价方式。
四、竞价办法:
1、竞买人登录“诚拍网”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在2024年10月31日9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选择竞价标的后进行报名、缴付对应保证金(注:竞买人本人与注册人及缴付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竞价。
2、本次竞价会采用滚动式连续不间断进行,竞价时间为20天(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在这20天期间,如竞买人在任何时间对相应的标的报名出价后,则该标的自动进入6小时自由竞价倒计时;在6小时自由竞价时间内,如有其他竞买人报名缴纳保证金的也可参与竞价;在自由竞价结束前 5 分钟内若还有出价,延时竞价时间( 5 分钟)启动;在延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 5 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
五、其他事项:
1、带租竞价:本次竞价标的部分有租赁,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人须按竞价公告要求按规定报名,若未按规定报名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允许办理按揭;
3、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六、联系电话:0574-87869881、0574-87715615
七、联系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竞价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期间(延时除外)。
二、竞价平台:诚拍网(www.chengpw.com)。
三、竞价标的:
序号 |
房号 |
建筑面积 (㎡) |
性质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租赁 |
朝向 |
1 |
高新宝龙公寓5#611 |
51.58 |
公寓 |
38 |
10 |
有租赁 |
朝东 |
2 |
高新宝龙公寓5#1311 |
51.58 |
公寓 |
38 |
10 |
有租赁 |
朝东 |
3 |
高新宝龙公寓5#1611 |
51.58 |
公寓 |
38 |
10 |
有租赁 |
朝东 |
4 |
高新宝龙公寓7#2002 |
51.58 |
公寓 |
30 |
10 |
有租赁 |
朝北 |
5 |
高新宝龙公寓7#802 |
51.58 |
公寓 |
30 |
10 |
有租赁 |
朝北 |
6 |
时代金领汇头巷2号1009 |
54 |
公寓 |
35 |
10 |
有租赁 |
|
7 |
苏家小区41幢137号304室 |
108. 96 |
住宅 |
85 |
20 |
无租赁(毛坯) |
|
8 |
彩虹南路257弄彩虹国际公寓901室 |
195.3 |
住宅 |
350 |
50 |
有租赁 |
|
四、竞拍办法
1、竞买人须按照《竞价公告》的要求,竞买人登录“诚拍网”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在2024年10月31日9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选择竞拍标的后进行报名、缴付保证金15万元/套(注:竞买人本人与注册人及缴付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出价竞拍。
2、竞价方式:
(1)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竞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本次竞价会采用滚动式连续不间断进行,竞价时间为20天(2024年10月11日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在这20天期间,如竞买人在任何时间对相应的标的出价后,则该标的自动进入6小时自由竞价倒计时;在倒计时的6小时自由竞价时间内,如有其他竞买人报名缴纳保证金的也可参与竞价;在自由竞价结束前 5 分钟内若还有出价,延时竞价时间( 5 分钟)启动;在延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 5 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3)出价延时(限时)基本规则:在设置了延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延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竞价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竞价结束。
(4)网络竞价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竞价时的加价幅度由网拍页面显示为准。
(5)本竞价标的至少一人报名并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3、竞买人须在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内(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凭账号及密码登录诚拍网及时参拍,并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
4、竞买人须在约定的有效竞价时间内进行出价,方可有效;并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竞买人不在约定的有效竞价时间登陆参拍出价的,均视为无效出价。
5、竞买人在约定的有效竞价时间内出价最高,且出价符合出价规则并有效的,经网拍系统确认后,方可成为买受人。
6、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自行操作和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网络的的竞价行为负责。
7、买受人须在成交后的5天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和《电子竞价记录》等竞价成交文件;如多人联合竞买并买受的,则所有联合竞买人(买受人)全体须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联合竞买协议、委托书等原件签署竞价成交文件。
8、《成交确认书》经拍卖人和买受人签章后,即生效。生效后的《成交确认书》是作为买卖双方交易关系书面上得以确认的法律凭证。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和《电子竞价记录》等竞价成交文件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9、竞价成交后,不动产过户登记时的所有权人必须与签署《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的姓名一致。
10、竞买人一经参拍出价,即表明愿意接受竞价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网络竞价销售公告》、《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等竞价文件规定的条款,并自愿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1、本拍卖人以文字、图片、语言、网站或其他等方式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竞价标的,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参拍的即表示对竞价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12、若本竞买须知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竞价会前通过诚拍网发布相关修正或补充内容,也可在竞价会上由拍卖师通过诚拍网的“拍卖师发言”予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出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五、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场竞价会采用网络在线竞价方式。特别提醒: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竞价(包括在竞价开始前出价、竞价开始后出价延迟、竞价中断、数据错误、未按规定的清单顺序进行竞价等),竞买人不承担网络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出价无效或竞价失败的后果。
2、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竞价,竞买人须在展示看样期间应到竞价标的的现场进行踏勘,对房屋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水、电等配套设施作充分了解,一经参拍的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且愿意接受本次竞价标的不动产本身之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愿意接受竞价标的现状和瑕疵(缺陷)。未咨询看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拍卖人、出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房屋一切保修责任,交房时不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保修书等相关资料。
4、本次竞价仅对房产进行竞价,房屋内的漏水、墙体脱落、杂物堆放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若后期房屋有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等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次竞价标的部分有租赁,为带租拍卖。经确认的竞价标的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缴付保证金并参加竞买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人须在报名的同时向本公司提交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经确认后方可取得优先购买权;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原承租人未按规定报名、缴付保证金、提交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和参加竞买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竞价保证金:
(1)未成交的:竞价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2)竞价成交的:买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笔竞价成交款。
七、成交款、竞价佣金支付
(1)全额付款的买受人:全额付款的,买受人于竞价成交后5天内将竞价成交价款直接支付至指定账户(开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账号:76810188000045992),逾期未支付的,无条件视为买受人违约,由此承担违约责任。
(2)竞买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按揭贷款。
(3)竞价成交的,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成交价的3%),佣金在成交后5天内打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账号:76810188000045992)。
(4)本次竞价免收软件服务费。
八、竞价标的的移交
1、不动产过户: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后,则可以启动网签、缴税、过户等手续,出让方协助办理。
2、标的实物移交:在标的的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登记于买受人名下后,由出让方向买受人办理标的的移交手续。
3、标的实物移交后所发生的物业费和水、电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竞价标的存在租赁情况的,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后由出让方为买受人和原承租人办理租赁合同变更手续,产权证过户完毕之日起租金由买受人收取。
九、其他约定
1、转让登记手续统一委托宁波市南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办理;
2、允许办理按揭;
3、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4、产权过户代办费:250元/套;按揭代办费:1000元/套;由竞买人支付。
5、若竞价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竞价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宣布在诚拍网上加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竞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十、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出让方和拍卖人对本次竞价的房屋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有下列违约情况,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取消买受人资格,无条件收回标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同时买受人应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相关责任。
A.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竞价成交价款和竞价佣金。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附《拍卖法》第三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师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竞价开始前,委托方可以暂停、中止、撤回竞价,若出现上述的情况,委托方和拍卖公司不向竞买人承担任何责任及一切费用。竞价保证金将在出现上述情况后全额退还(不计息)。
十二、本《竞买须知》以及附件是《成交确认书》的补充,与《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网络竞价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竞价,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十四、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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