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成交价 89,005元 出价人:A8F47BD
结束时间2024-03-05 11:03:01
2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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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寿镇四灶浦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的房屋位于杭州湾新区南瑞路5号商铺租赁权,房屋建筑面积约82.27㎡,首年租金起拍价77005元/年,租期5年,租金每年递增1%,即五年总租金392805元(第一年77005元、第二年77776元、第三年78553元、第四年79339元、第五年80132元),拍卖保证金40000元,租金一年一付。房屋目前为空置。
特别提示:该标的承租后,承租人对标的物的用途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符合工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经营餐饮、易燃易爆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扰民及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 3 月 5日9时-11时(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卖清单):
崇寿镇四灶浦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的房屋位于杭州湾新区南瑞路5号商铺租赁权,房屋建筑面积约82.27㎡,首年租金起拍价77005元/年,租期5年,租金每年递增1%,即五年总租金392805元(第一年77005元、第二年77776元、第三年78553元、第四年79339元、第五年80132元),拍卖保证金40000元,租金一年一付。房屋目前为空置。
特别提示:该标的承租后,承租人对标的物的用途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符合工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经营餐饮、易燃易爆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扰民及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三、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4年 3 月4日(早上9:00-11:00、下午14:00-16:00),接受咨询,联系看样事宜。看样联系人:蒋书记 电话:13958263285 。
四、竞买办法:竞买人本人在2024年 3月 4 日 17 时前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根据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提示缴纳拍卖保证金(注册人和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逾期不予办理。
五、其他事项:本次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清单、网络竞价规则等拍卖文件,请竞买人自行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下载,竞买人提交《竞买承诺书》后进行参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以上拍卖文件,并愿意遵守拍卖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和瑕疵。
六、本项目由慈溪市崇寿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督
霍先生 电话:63296309
七、委托人:慈溪市崇寿镇四灶浦股份经济合作社
蒋书记 电话:13958263285
委托机构: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68150877、0574-87869881(技术咨询)
委托机构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二、拍卖平台: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
三、拍卖标的:
崇寿镇四灶浦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的房屋位于杭州湾新区南瑞路5号商铺租赁权,房屋建筑面积约82.27㎡,首年租金起拍价77005元/年,租期5年,租金每年递增1%,即五年总租金392805元(第一年77005元、第二年77776元、第三年78553元、第四年79339元、第五年80132元),拍卖保证金40000元,租金一年一付。房屋目前为空置。
四、竞拍办法
1、竞买人须按照《拍租公告》的要求,竞买人可于2024年 3月 4日17:00前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根据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提示缴纳纳保证金(注:注册人和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出价竞拍。拍卖保证金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2、拍卖方式:
(1)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每次增加1000元整,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拍卖时的加价幅度由网拍页面显示为准。
3、竞买人须凭账号及密码登录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及时参拍,并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
4、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在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前2分钟内若还有出价,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启动;在限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5、竞买人须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内进行出价,方可有效;并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竞买人不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登陆参拍出价的,均视为无效出价。
6、竞买人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内出价最高,且出价符合出价规则并有效的,经网拍系统确认后,方可成为买受人。
7、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自行操作和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网络的的竞价行为负责。
8、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2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竞买的,需凭有效执照、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如多人联合竞买的,所有买受人须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联合竞买协议、委托书等原件。
9、《拍卖成交确认书》经拍卖人和买受人签章后,即生效。生效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是作为买卖双方交易关系书面上得以确认的法律凭证。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10、拍卖成交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必须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的买受人的姓名(名称)一致。
11、竞买人一经参拍出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本次《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清单、《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等拍卖文件规定的条款,并自愿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2、本拍卖人以文字、图片、语言、网站或其他等方式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卖标的,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参拍的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13、若本竞买须知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发布相关修正或补充内容,也可在拍卖会上由拍卖师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的“拍卖师发言”予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出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五、费用承担和拍卖佣金
1、在办理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2、拍卖佣金及支付方式:竞买人拍卖成功后,则拍卖人向买受人(承租人)收取五年租金的3%为拍卖佣金。
六、拍卖保证金
1、拍卖成交的:由买受人(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退回(不计息)。
2、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本次拍卖的成交价确定本标的的首年租金金额。每年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原则。买受人(承租方)在拍卖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和租房履约保证金20000元汇入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慈溪市崇寿镇四灶浦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崇寿支行,账号:201000045840868),其后的租金均应在每年租期开始前30天向委托人支付租金。委托人对于租金和租房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向买受人(承租方)开具收款收据,不开具增值税发票。
八、拍卖标的的移交
1、 买受人在付清首年租金(成交款)和租房履约保证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首年租金付款凭证、《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身份证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委托人负责将租赁房屋以移交时的现状(不包括装修)移交给买受人(承租人);如遇特殊情况,委托人有权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对租赁房屋移交时间和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终止日期进行合理的调整;若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致使延期移交的,委托人(出租人)有权书面通知相关承租方,承租方自收到委托人(出租人)通知后房屋租赁合同的起始、终止日期发生变更,则相应顺延。
6、买受人未按以上约定交接租赁房屋的,责任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九、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次拍卖所涉及标的不包括装修,委托人(出租人)不负有将现有装修交付给买受人(承租人)的义务,标的在实际交付时如有固定装修和遗留物的,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利用或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费用与委托人(出租人)和拍卖人无涉
2、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委托人(出租人)书面同意,费用承租方自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买受人在租赁屋面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修不得拆除、毁坏,出租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如固定装修有损坏的,买受人应进行修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甲方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的,乙方尽量将房屋整体恢复至租赁前状态。
3、买受人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决策及认可,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消防、环卫、卫生、安监、文化、工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取得、房屋租赁备案证、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买受人承诺独立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买受人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特别提醒: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在拍卖开始前出价、拍卖开始后出价延迟、竞价中断、数据错误、未按规定的清单顺序进行拍卖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出价无效或竞价失败的后果。
5、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有权查验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一经参加,即视为已认可房屋租赁权拍卖之租赁房屋的状态;已认可本次房屋租赁权拍卖仅对房屋租赁权本身进行拍卖,不包括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设备设施等情况;以及已认可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租房屋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提供的拍租房屋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有实际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款(租金)不作退补。
4、出租房屋租金采取按年结算的方法,即先缴付租金后享有房屋租赁权。付款方式:第一年租金按首年租金成交价缴付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的房屋租金承租方务必每年提前30日一次性全额付给委托人(出租方)。
5、本次房屋租赁权的拍卖只确认买受人(承租方)及拍租房屋的首年租金金额,房屋租赁的具体事宜以买受人(承租方)与委托人(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买受人(承租方)须遵守附后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房屋租赁合同》为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6、租赁房屋经营范围的审批由买受人(承租方)自行办理,并须符合属地政府、街道的相关规划;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关部门的限制和要求及《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经营范围内规范经营。买受人(承租人)经营所需一切许可及相关证照(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税务、卫生防疫等)、水电扩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买受人(承租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买受人(承租人)必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遵纪守法、合法、规范、文明经营,若承租方违法经营或超出经营范围经营的,则应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与出租方无关。买受人(承租人)对承租的房屋的安全责任、租赁房屋的人身安全等自行负责,出现上述情况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原出租的房屋,由承租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均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必须服从委托人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考核,并遵循相关规定。
9、买受人(承租人)对拍卖标的处置、使用和利用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属地的有关规定,并不得超出房屋用途的范围经营。
十、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标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的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条件的收回拍卖标的。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未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或《电子竞价记录》)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身份证(法人为营业执照)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邮寄,若身份证(法人为营业执照)所载的住所与实际通讯地址不符,竞买人或买受人须在诚拍网注册登记时上传书面说明(签章);若无书面说明,则视为通讯地址即为其身份证(法人为营业执照)所载的住所地址。因拒收或其他无法送达而退回的,以邮局第一个邮戳所记载的日期视为送达日期。
十二、本次拍卖委托人有权因故撤拍、停拍,因撤拍、停拍而造成竞买人损失的,本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相应补偿责任,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三、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四、本项目由慈溪市崇寿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63296309。
十五、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拍卖规定可来本公司咨询或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交易信息-国有产权-前湾新区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construction查阅。
附:1、《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3、《竞买承诺书》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 年2月18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领先 | A8F47BD | 89005.000 | 2024-03-05 11:01:01 |
出局 | AFACA42 | 88005.000 | 2024-03-05 11:00:41 |
出局 | A8F47BD | 87005.000 | 2024-03-05 11:00:31 |
出局 | AFACA42 | 86005.000 | 2024-03-05 11:00:29 |
出局 | A8F47BD | 85005.000 | 2024-03-05 11:00:18 |
出局 | AFACA42 | 84005.000 | 2024-03-05 11:00:14 |
出局 | A8F47BD | 83005.000 | 2024-03-05 11:00:03 |
出局 | AFACA42 | 82005.000 | 2024-03-05 11:00:01 |
出局 | A8F47BD | 81005.000 | 2024-03-05 10:59:48 |
出局 | AFACA42 | 80005.000 | 2024-03-05 10:59:24 |
出局 | A8F47BD | 79005.000 | 2024-03-05 10:59:15 |
出局 | AFACA42 | 78005.000 | 2024-03-05 09:09:32 |
出局 | A8F47BD | 77005.000 | 2024-03-05 09:08:57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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