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成交价 675,000元 出价人:A0E2664
结束时间2024-02-20 11:15:52
6人报名
940次围观
拍卖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房屋建筑面积(㎡) |
5年租金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1 |
慈溪市胜山镇胜山塘路645-651号第二层、第三层房地产 |
500 |
270000 |
10000 |
2 |
慈溪市胜山大道综合楼二第一层769号、771号、783号及第二层至第四层 |
1182.2 |
645000 |
120000 |
3 |
慈溪市胜山镇胜山大道综合楼一底层(716号、718号)、二层、三层及11间附属房 |
1079 |
678000 |
130000 |
4 |
慈溪市胜山镇马潭南路416、418、420号 |
432 |
812000 |
160000 |
注:租金一年一付,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并参加竞买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SSCQ2024-01
受慈溪市胜山镇胜山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兹定于2024年2月20日9:00至11:00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房屋建筑面积(㎡) |
5年租金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1 |
慈溪市胜山镇胜山塘路645-651号第二层、第三层房地产 |
500 |
270000 |
10000 |
2 |
慈溪市胜山大道综合楼二第一层769号、771号、783号及第二层至第四层 |
1182.2 |
645000 |
120000 |
3 |
慈溪市胜山镇胜山大道综合楼一底层(716号、718号)、二层、三层及11间附属房 |
1079 |
678000 |
130000 |
4 |
慈溪市胜山镇马潭南路416、418、420号 |
432 |
812000 |
160000 |
注:租金一年一付,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并参加竞买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竞买人资格: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有规定资质的,竞买人应当具备,但不得从事经营餐饮、易燃易爆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扰民及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4年 2 月5日(工作日早上9:00-11:00、下午14:00-16:00),接受咨询,联系看样事宜。看样联系人:张书记 电话:18667430808
五、竞买办法:竞买人本人在2024年 2 月 19 日 17 时前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根据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提示缴纳拍卖保证金(注册人和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逾期不予办理。
六、其他事项:本次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清单、网络竞价规则等拍卖文件,请竞买人自行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下载,竞买人提交《竞买承诺书》后进行参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以上拍卖文件,并愿意遵守拍卖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和瑕疵。
七、本项目由慈溪市胜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督
罗女士 电话:0574-63547382
委托人:慈溪市胜山镇胜山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看样联系人:张书记 电话:18667430808
委托机构: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68150877、0574-87869881(技术咨询)
委托机构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受慈溪市胜山镇胜山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2月20日9:00至11:00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房屋建筑面积(㎡) |
5年租金起拍价 (元) |
保证金 (元) |
1 |
慈溪市胜山镇胜山塘路645-651号第二层、第三层房地产 |
500 |
270000 |
10000 |
2 |
慈溪市胜山大道综合楼二第一层769号、771号、783号及第二层至第四层 |
1182.2 |
645000 |
120000 |
3 |
慈溪市胜山镇胜山大道综合楼一底层(716号、718号)、二层、三层及11间附属房 |
1079 |
678000 |
130000 |
4 |
慈溪市胜山镇马潭南路416、418、420号 |
432 |
812000 |
160000 |
四﹑竞买办法:
1、竞买人资格: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有规定资质的,竞买人应当具备,但不得从事经营餐饮、易燃易爆等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扰民及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经营活动。
2、报名办法:有意竞买人须在2024年2月19日17时前登陆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并按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
3、委托代理: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如需办理授权委托,须在2024年2月19日17时前,委托双方共同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书,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参加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拍活动认定为代理人本人的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本次租赁权拍卖仅按房屋之现状进行拍卖,具体以买受人(承租人)与委托人(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认可标的之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5、网络拍卖会由本公司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依法确认网上出价及买受人(承租人),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以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为准并可由拍卖师根据出价情况进行调整。
6、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自由应价时间为2小时,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7、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之前书面告知竞买人,也可在宣布正式拍卖前由拍卖师在网上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于2024年2月27日17时前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委托方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资料,否则视为违约。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标的物移交、租赁期间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次拍卖仅对价格和买受人(承租人)进行确认。委托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以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六、拍卖规定: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一经参拍,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的拍卖保证金在买受人(承租人)与委托方(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凭《房屋租赁合同》无息退还。拍卖未成交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3、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网络拍卖平台诚拍网(http://www.chengpw.com),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泄漏,后果自负。
七、特别约定和说明:
1、标的1目前为空置,标的2-4均在使用中,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并参加竞买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拍卖房屋标的2-4均有原承租户,若涉及房屋原承租人到期尚未清退,具体清退时间委托人(出租人)无法作准确判断,买受人若急需用房的,务必谨慎竞买,委托人(出租人)声明不做任何保证。如原承租人拍得房屋租赁权的,则自然延续和移交,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为上期租赁期限满的后一天;如非原承租户拍得房屋租赁权的委托人承诺在拍卖成交后2个月内交付,如委托人在拍卖成交后2个月内仍无法交付,委托人将通过司法途径收回,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可以选择继续等待,也可以放弃,如买受人选择放弃的,委托人向买受人退还已收取的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拍卖佣金不予返还。买受人同意委托人不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为此特别提醒竞买人如需急需用房的,务必谨慎竞买。
3、买受人(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使用、处置、利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约定。
4、租赁期间牵涉到的水、电、通讯、物业管理费和改建、扩建、装修、安全责任等均以《房屋租赁合同》的具体规定为准,买受人(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房屋租赁合同》的各项约定。
5.如因政府征用、征迁或占用,自动终止租赁期限且在收到通知后半年内自行搬迁。
八、拍卖费用
1、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成交价的总合向委托人收取1.8%拍卖佣金。拍卖费用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76810188000045992,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和拍品的移交方式
1、成交价为五年租金总合,即每年租金为成交价的1/5 。标的支付方式为每一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买受人(承租人)须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标的1履约保证金10000元,标的2-4履约保证金20000元 )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由买受人(承租人)直接付至委托人(出租人)指定帐户:慈溪市胜山镇胜山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行: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045128697 。
2、标的物移交:
①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承租人)付清所有款项后标的物由委托人(出租人)直接交付,具体交付时间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若买受人(承租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履行付款义务的,委托人(出租人)有权拒绝交付。
②租赁房屋移交
本次拍卖房屋标的2-4均有原承租户,若涉及房屋原承租人到期尚未清退,具体清退时间委托人(出租人)无法作准确判断,买受人若急需用房的,务必谨慎竞买,委托人(出租人)声明不做任何保证。
如因腾空等原因,委托人在拍卖成交后2个月内仍无法交付,委托人应书面通知买受人(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买受人可以选择继续等待,也可以放弃,如买受人选择放弃的,委托人向买受人退还已收取的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拍卖佣金不予返还。买受人同意委托人不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3、①由原承租人拍得房屋租赁权的,则自然延续和移交,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为上期租赁期限满的后一天。
②由非原承租人拍得房屋租赁权的,因考虑到原承租人搬迁所需的时间,租赁房屋的移交时间则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
③租赁房屋开始计算租金日期即为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具体移交方式由委托人确定。
十、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房屋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二、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领先 | A0E2664 | 675000.000 | 2024-02-20 11:10:52 |
出局 | AA0218C优1 | 670000.000 | 2024-02-20 11:10:00 |
出局 | A0E2664 | 670000.000 | 2024-02-20 11:06:29 |
出局 | AA0218C优1 | 665000.000 | 2024-02-20 11:02:33 |
出局 | A0E2664 | 665000.000 | 2024-02-20 10:57:40 |
出局 | AA0218C优1 | 660000.000 | 2024-02-20 10:56:57 |
出局 | A0E2664 | 660000.000 | 2024-02-20 09:49:32 |
出局 | AA0218C优1 | 645000.000 | 2024-02-20 09:06:00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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