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成交价 8,220,000元 出价人:A2BC9E9
结束时间2024-01-26 10:00:00
3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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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
标的物 |
多余土石料 估算量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余姚市牟山镇绿城云溪玫瑰园西部在建地块北侧边坡治理工程和余姚市牟山镇青港村前郎岙二期2、3、4号地块低层项目(六标段)场地平整工程多余土石料(整体拍卖) |
1、剥离物:1.386万方 2、宕渣:5.7万吨 3、石料19.817万吨 |
820 |
200 |
特别提示: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②拍卖标的物数量和估值以第三方估算为依据,若在实际交付时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拍卖价格不变,结算价款不进行退补,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数量多少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异议。③标的移交时需听从委托人的指令。
1. 拍卖标的:
标的物 |
多余土石料 估算量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余姚市牟山镇绿城云溪玫瑰园西部在建地块北侧边坡治理工程和余姚市牟山镇青港村前郎岙二期2、3、4号地块低层项目(六标段)场地平整工程多余土石料(整体拍卖) |
1、剥离物:1.386万方 2、宕渣:5.7万吨 3、石料19.817万吨 |
820 |
200 |
特别提示: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②拍卖标的物数量和估值以第三方估算为依据,若在实际交付时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拍卖价格不变,结算价款不进行退补,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数量多少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异议。③标的移交时需听从委托人的指令。
竞买人资格:①竞买人为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相关证照的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注:竞买人在注册前需提供有效证照);②竞买人不得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2. 报名办法: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可在诚拍网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审核资料完成注册、实名认证,进行参拍报名。竞买人须在2024年1月25 日 17 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逾期不予办理。②注册人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3. 拍卖规则: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竞拍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4. 拍卖公告发布:
①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
②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网站(诚拍网:https://www.chengpw.com/)
③ 《余姚日报》
5. 咨询看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结束止委托人和拍卖人均可接受咨询、实地看样。请各竞买人在拍卖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拍卖文件,了解网络拍卖方式,并做好标的尽调工作。
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注:详细内容请至诚拍网下载)。
7. 联系方式:委托人:0574-89554609
拍卖人:87810776、87715615、87869881(技术)、15168150877柴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
第一条 为明确交易各方当事人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并依照《拍卖公告》制定本《拍卖须知》。
第二条 拍卖人依法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拍卖须知》,做好拍卖前的拍品尽调工作,一经参拍即表示竞买人愿意接受本《拍卖须知》的全部条款,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
第三条 拍卖人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拍卖活动,有权对本《拍卖须知》的条款做出解释。
第二章 拍卖标的
第四条 拍卖标的
标的物 |
土石料设计量(万吨)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余姚市牟山镇绿城云溪玫瑰园西部在建地块北侧边坡治理工程和余姚市牟山镇青港村前郎岙二期2、3、4号地块低层项目(六标段)场地平整工程多余土石料(整体拍卖) |
1、剥离物:1.386万方 2、宕渣:5.7万吨 3、石料19.817万吨 |
820 |
200 |
特别说明: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②拍卖标的物数量和估值以第三方估算为依据(贵州和禧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和禧资咨询字【2023】64号评估咨询报告),若在实际交付时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拍卖价格不变,结算价格不进行退补,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数量多少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异议。③标的移交时需听从委托人的指令。
第三章 拍卖活动
第六条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会前须认真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相关拍卖文件,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实地看样,包括通过询问委托人的工作人员、查阅有关评估报告、对标的进行评价或估值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以获取拍卖标的的具体信息,如对标的有疑议或不清楚的内容,须在拍卖会开始前向委托人或拍卖人咨询了解。
第七条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为裸价,不包含拍卖佣金、评估费等。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第八条 竞买人报名注册:①竞买人须按照诚拍网的要求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证照及相关审核资料完成注册、实名认证,进行参拍报名。②竞买人应在报名登记前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按交款当日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买受人需开具对应的利息发票给委托人),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拍卖成交的,拍卖保证金可冲抵成交款;未成交的,在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给竞买人。
第十一条 在竞价前,竞买人应选择良好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电脑操作;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应仔细核对报价金额是否有误;为确保竞价过程顺利进行,应适时刷新页面。
第十三条 买受人是指拍卖人在拍卖活动中所确认的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记录单》上签名或盖章。上述文件不论买受人是否签署,其全部条款即对买受人产生约束力并生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其附件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同等效力,买受人应一并遵循。
第十四条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竞价记录》上签名或盖章。上述文件不论买受人是否签署,其全部条款即对买受人产生约束力并生效。如拍后反悔,竞买保证金将冲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第十五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4 年 1 月 30 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与委托人签订《土石料买卖合同》。
第十六条 拍卖结果公告:《土石料买卖合同》生效后的2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将交易结果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公告5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之前书面告知竞买人。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第四章 价款结算和拍品移交
②拍品移交:签订《土石料买卖合同》后,根据工程实际开挖进度,由施工单位将标的物分批次交付给买受人,具体以工程实际开挖进度为准。
第二十条 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支付
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68000元和拍卖公告费(按实结算)。
如买受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或未签订《土石料买卖合同》的,均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成交标的物视作违约: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取消该标的物所在场次的竞买资格,且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章 特别约定
由于拍品的特殊性及具体要求,委托人提醒各位竞买人在认真阅读《拍卖须知》的基础上,承诺愿意接受“特别约定”条款后,再行报名参拍。
第二十一条 本次拍卖按拍卖会前实地看样的现状进行,土石料的数量及估值以贵州和禧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和禧资咨询字【2023】64号)的数量和估值为依据。因资产评估报告系评估机构在特定条件下作出,存在一定的人的主观判断,与实际数量和资产现值可能存在一定差距和局限性,故本评估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以此作为成交后的交付依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描述与拍品移交时的实际状况不符或存在的各种石料品质问题及资产价值差异向委托人及拍卖人提出异议或赔偿请求。
第二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为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按拍卖成交价款的10%打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由买受人与委托方自行约定)。本项目履行完毕后,如买受人未违约,则履约保证金和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如买受人违约,则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设立履约保证金主要为:①约束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②该标的物在外运时途经的道路为宁波乐田旅游置业有限公司“牟山镇绿城云溪玫瑰园房产项目”内部唯一可供通行道路,支付履约保证金以确保买受人在运输标的物过程中保证宁波乐田旅游置业有限公司员工、施工队伍、车辆的交通安全以及道路设施完好;③若买受人在履约期间,出现被第三方投诉或者诉讼,以及造成社会负面舆论及恶劣影响的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行为由买受人和出让方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买受人在提取标的物时需听从委托人的指令,不得随意自行挑选。未按委托人指令提取石料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根据《土石料买卖合同》约定扣除买受人相应的押金。
第二十五条 余姚市牟山镇青港村前郎岙二期2、3、4号地块低层项目(六标段)场地平整工程范围内有850方回填土,由买受人负责外运消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六条 为确保治理工程顺利实施,买受人需对治理区堆放的标的物及时清运;买受人未及时清运,经 牟山镇人民政府3 次函告(二次函告间隔时间不少于48小时)后,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委托人有权自行处置,收益纳入余姚市财政,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清运,造成堆放土石料体积超过允许堆放限额的,买受人须提前征得 牟山镇人民政府 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 目前工程已开始施工,标的物的堆放位置随着施工进度会有动态变化,因此堆放位置视工程进度为准。拍卖标的实际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
第二十八条 拍卖成交之前,因故中止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向拍卖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第三十条 本次拍卖是依法经公告程序,并以标的目前所处的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提供的标的信息资料仅供核对现场参考使用。标的拍卖前已经过公告及现场展示,标的的位置、数量、品质状况、缺陷情况等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为带瑕疵的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责任。以上事项所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及成交关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作为解除拍卖成交关系,迟延或者拒绝支付拍卖成交款之理由。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为通讯方式,若该项不作记载,则以其身份证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因无法联系或无法送达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
第三十二条 附件《土石料买卖合同》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1 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领先 | A2BC9E9 | 8220000.000 | 2024-01-26 09:00:20 |
出局 | AA34C4C | 8210000.000 | 2024-01-26 09:00:10 |
出局 | A2BC9E9 | 8200000.000 | 2024-01-26 09:00:04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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