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成交价 280,800元 出价人:A6FDCDC
结束时间2023-12-13 10:00:00
3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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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标的1、位于观海卫镇上横街村综合楼朝西临环城东路1-2层房屋的租赁权(整体出租),建筑面积约1337平方米,租期二年,二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二年租金底价38.78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不计息)。
标的2、位于观海卫镇上横街村综合楼朝北临环城北路1-3层房屋的租赁权(整体出租),建筑面积约963平方米,租期二年,二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二年租金底价28.08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不计息)。
注:标的具体租赁范围、面积、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
失信人员或企业(单位)不得参与竞拍;招租房屋不能用于群租、经营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污染环境、扰民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经委托方确认的标的原承租人按本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并参加竞买原租赁房屋对应标的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均享有同等顺序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作放弃相应权利。
受慈溪市观海卫镇上横街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本公司将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9:00-10: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址:www.chengpw.com)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1、位于观海卫镇上横街村综合楼朝西临环城东路1-2层房屋的租赁权(整体出租),建筑面积约1337平方米,租期二年,二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二年租金底价38.78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不计息)。
标的2、位于观海卫镇上横街村综合楼朝北临环城北路1-3层房屋的租赁权(整体出租),建筑面积约963平方米,租期二年,二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二年租金底价28.08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不计息)。
注:标的具体租赁范围、面积、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
失信人员或企业(单位)不得参与竞拍;招租房屋不能用于群租、经营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污染环境、扰民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经委托方确认的标的原承租人按本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并参加竞买原租赁房屋对应标的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均享有同等顺序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作放弃相应权利。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且以上拍卖标的竞价同时进行。
三、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内到现场看样,联系电话:0574-63602110,联系人:阮老师。
四、报名办法:即日起竞买人在诚拍网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完成注册、实名认证,提交《竞买承诺书》参拍报名。并于2023年12月12日16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注册人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人名称必须一致。
五、本公司联系电话:17706600776、87869881(网络技术服务),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六、本项目由慈溪市观海卫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574-55685117。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拍卖规定可来本公司咨询或登陆https://cixi.hibidding.com/web/home查阅。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平台:诚拍网(www.chengpw.com)。
二、拍卖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午9:00-10:00(延时除外)。
三、拍卖概况:
标的1、位于观海卫镇上横街村综合楼朝西临环城东路1-2层房屋的租赁权(整体出租),建筑面积约1337平方米,租期二年,二年租金一次性付清。二年租金底价38.78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不计息)。
标的2、位于观海卫镇上横街村综合楼朝北临环城北路1-3层房屋的租赁权(整体出租),建筑面积约963平方米,租期二年,二年租金一次性付清。二年租金底价28.08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不计息)。
注:标的具体租赁范围、面积、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
失信人员或企业(单位)不得参与竞拍;招租房屋不能用于群租、经营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污染环境、扰民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经委托方确认的标的原承租人按本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并参加竞买原租赁房屋对应标的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均享有同等顺序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作放弃相应权利。
四、报名办法:
1、即日起竞买人在诚拍网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完成注册、实名认证,提交《竞买承诺书》参拍报名。并于2023年12月12日16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注册人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人名称必须一致,取得竞买资格,完成报名。
2、简易流程:实地看样—用户注册—实名认证—提交《竞买承诺书》—申请参拍—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出价)。
五、竞买办法:
1、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2、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且以上拍卖标的竞价同时进行。
3、竞买人凭账号、密码及时登录诚拍网参加本次竞拍,在2023年12月13日上午9:00-10:00自由竞价时间内(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竞买人应根据网络拍卖会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
4、优先承租权竞价过程中的体现:
①、优先承租权人(竞拍号后缀有“优”字样)可以点击“出价”以平台显示的当前价格跟价,如无更高“出价”,则拍归优先承租权人;
②、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承租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则拍归出价在先的优先承租权人。
③、如有其他竞买人更高“出价”,而优先承租权人不再“出价”的,则拍归“出价”最高的其他竞买人。
5、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在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前2分钟内若还有出价,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启动;在限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再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6、网络在线拍卖会规定时间内有效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7、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只有一位竞买人且有效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日内凭报名时提交资料的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
9、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其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六、成交款及佣金支付:
1. 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即2年租金)直接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租金由村里开具收款凭证,租赁产生的税费均有买受人承担。
2. 租金由买受人直接缴付至委托人账户(户名:慈溪市观海卫镇上横街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观城支行,账号:201000044827144)。
3. 拍卖成功后,则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以2年租金总额成交价的3%收取,在买受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七、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抵作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在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后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付清2年租金并与委托人签订完《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后,凭2年租金的收据、《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到本公司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八、标的移交
1、买受人付清2年租金后,凭交款凭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有效证件,向委托人申请签订《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并由委托人向买受人(承租方)开具租金的收款凭证。
2、委托人在收到买受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除因买受人自身的原因外)与买受人签订《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具体时间由委托人另行通知买受人。
3、由委托人(出租方)向买受人(承租方)办理标的的交付手续,标的具体交接时间、移交方式、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即计算租金的起始日期)等其他事项由委托人(出租方)与买受人(承租方)按双方签订的《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后附《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样本,实物移交日即为风险责任转移时间。
4、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均由委托人负责结清(如仍由原承租人竞买成功的,则仍按委托人与原承租人签订的原《租房协议》约定执行);标的交付之日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
九、标的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情况:
标的1、位于上横街村综合楼朝西临环城东路1-2层的房屋(整体出租),出租面积合计约1337平方米。底层朝西临路前半部分店面10间,面积约27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现门牌号为环城东路9号-27号(单号));后半部分房屋面积约33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第二层房屋面积约724平方米,用途为工业。
标的2、位于上横街村综合楼朝北临环城北路东段1-3层的房屋(整体出租),出租面积合计约963平方米。朝北底层临环城北路店面6间,面积约27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现门牌号为环城北路东段6号-16号(双号));朝北临环城北路第二层房屋面积约372平方米,朝北临环城北路第三层房屋面积约321平方米,第二层、第三层用途均为工业。
本次拍租标的的产权均为村集体所有,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慈集用(2004)第02016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影印件显示,拍租标的所在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观海卫镇上横街村经济合作社,地类用途为综合,使用权类型为:集体建设用地。因历史原因,均未办理房产证。标的的出租面积仅供参考,具体租赁的范围、面积、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
2、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租赁权拍卖,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有权查验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一经参加,即视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拍租房屋内部可移动物品均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提供的房屋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实际面积若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的拍卖成交价,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买受人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补。
4、本次拍租房屋现均有租赁,目前都在分租使用,租赁期限均至2023年12月31日止。委托人承诺在拍卖成交后,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标的清理成可移交状态。
5、经委托方确认的本次拍租标的原承租人按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并参加竞买原租赁房屋对应标的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均享有同等顺序优先承租权(竞拍号后缀有“优”字样);如未报名并参加拍卖的,则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6、《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均为二年一签,租金先付后用,二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7、拍租房屋不能用于群租、经营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污染环境、扰民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可经营范围内,买受人(承租人)因经营需要能否取得市场监督、税务、卫生、消防、安全、环保、医保、公安等证照或行政许可,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此均不作保证,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由买受人(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相关证照或行政许可,如买受人(承租方)无法办妥相关证照和许可的,与委托人(出租方)及拍卖人无涉。
8、本次房屋租赁权的拍卖只确认买受人(承租人)及标的二年租金总金额,房屋租赁的具体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为准,《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样本为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的条款和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由租赁双方当事人自行负责。
十、网络竞价特别声明
1、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了解以上文件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不认可或者不了解相关内容的,您可以放弃竞拍。
2、一旦进入诚拍网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我公司即视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诚拍网《用户注册协议》和《网络竞价规则》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合同、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承诺遵守本《竞买须知》及《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
4、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因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责任。
5、竞买人的网络有效出价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6、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拍卖会前在诚拍网或网络在线拍卖会“拍卖师发言”上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十一、法律责任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和佣金;同时,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房屋租金,不与委托人签订《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三、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十四、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五、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六、本项目由慈溪市观海卫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574-55685117。
十七、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拍卖规定可至本公司咨询或登陆https://cixi.hibidding.com/web/home查阅。
附:1、《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样本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村级集体资产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制订
年 月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主体资格证号:
注册住所:
机构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主体资格证号或身份证号: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租赁标的
甲方将所属的的位于 ,房产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2年,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
第二条 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情况如下:
1、本合同标的没有设置抵押权、质权。
2、甲方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出租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4、出租标的没有任何第三人权益,也没有违反对转让方具有约束力的公司章程、所签署的合同、协议及所有法律文件。
第四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承租方承租标的没有违反对承租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五条 租赁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租赁权取得方式:网络公开拍卖的方式。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共2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须无条件退还房屋。
3、租赁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标的以2年租金总额¥ 万元(按实际成交价填写),人民币(大写) 元整出租给乙方。
4、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前一次性付清2年租金。
5、租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慈溪市观海卫镇上横街股份经济合作社
账 号:
开 户 行:
第六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电,按镇电站及村规定标准收取,乙方应按月及时上交,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供水。并由乙方承担租用房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以及承担设施设备的开通或增容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 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向甲方承诺,保证租用的房屋按证载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拆、搭建。
1、乙方保证租用的房屋不用于群租、经营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污染环境、扰民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2、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整改、室内装修、装潢均由乙方自理。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确因装修需要改变房屋结构的(非承重结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在租赁期满后无条件将其恢复原状。
3、租赁期满,乙方在租赁房屋内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固定性装修、装潢不得拆卸、损毁,甲方不承担作价补偿或赔偿,且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承租期间经相关机构及权威部门鉴定危房翻建由甲方负责。
4、租赁期间,乙方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且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房屋的保险工作,如由乙方引起的责任事故,均由乙方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因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毁损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
5、房屋转租、转借的特别约定: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借或转租他人。
(2)如经甲方同意后进行转租、分租的,乙方应负责向甲方提交实际承租方或借入方的相关资料,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乙方承诺,乙方应当对实际承租方(包括实际使用人)进行监管,且乙方的承租方或借入方不得再将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转借他人。若发现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等应当立即要求实际承租方(包括实际使用人)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若违反以上约定,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已收租金不予退还,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限内,腾空标的物交给甲方,已付房租折算后退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不负责另行解决乙方的租赁问题、不负责赔偿乙方租用期间投入的装修、装饰等费用。若发生实际装修所有人或利益相关方等第三方(以下简称第三方)主张装修、装饰等费用问题,由乙方解决,与甲方无涉。因拆迁或改造等获得的政府补助、补偿、赔偿款所有权益均归属于甲方所有。
7、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维护村级形象,否则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8、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交割
甲方应于2023年 月 日前完成实物交割。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镇(街道)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交管办及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 租赁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如产生履约争议,在自行协商不成时,申请权利主张人可提请向镇(街道)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甲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累计 万元的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鉴证方:慈溪市观海卫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交所)
年 月 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领先 | A6FDCDC优1 | 280800.000 | 2023-12-13 09:57:12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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