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起拍价 31,200元
结束时间2019-11-29 16:00:00
2人报名
790次围观
竞买资格仅限扬州市江南一品的住宅、商铺或办公用房业主本人(单位)竞买。拍卖成交后,车库产权登记的所有权人必须与买受人报名登记时的姓名一致,成交数量不限,如不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参拍并竞价成交,拍卖公司将取消买受人资格,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具体按签署《江南一品园地下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执行。
标的基本信息描述 |
|
标的: |
江南一品园地下人防车位使用权,车位编号155 |
起拍价: |
3.12万元 |
保证金: |
5000元 |
其他: |
/ |
注:文字及图片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受委托,定于2019年11月29日9时起在本公司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详细清单请登录诚拍网下载www.chengpw.com):
1、位于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399号18幢精装公寓共12套,建筑面积55-94㎡,合计建筑面积722.34㎡,起拍价30-49万元,保证金5万元/套。
注:本标的采用先整体打包的拍卖方式进行,若无人报名或竞拍,再拆分按套进行拍卖。整体拍卖的起拍价399.26万元,保证金40万元。
整体打包拍卖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上午9时起至11时止(延时的除外)。
拆分按套拍卖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下午2时起至4时止(延时的除外)。
2、位于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399号人防车位使用权共37个,起拍价3.12万元/个,保证金5000元/个。拍卖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上午9时起至下午4时止(延时的除外)。竞买人资格:竞买人资格仅限江南一品的住宅、商铺、办公用房业主本人(单位)竞买,如不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参拍并竞价成交,拍卖公司将取消买受人资格,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6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三、竞拍办法:竞买人须在2019年11月28日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具体详见诚拍网标的物页面相关说明。如需办理授权委托,须在2019年11月28日17时前,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后方能参加网络竞拍。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069007760(加手机微信咨询相关事项)、0574-87715615、0574-87869880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未尽事宜请登陆诚拍网(www.chengpw.com)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标的:详见附件。
二、竞买办法
1、拍卖时间、地点、竞买资格、竞买报名办法须按照本次《精装公寓、人防车位使用权拍卖公告》及诚拍网标的物页面相关说明的要求,完成实名注册,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
2、本次拍卖,其中标的18幢精装公寓12套采用先整体打包的拍卖方式进行,若无人报名或竞拍,再拆分按套进行拍卖。每个标的均设有保证金金额要求,竞买人参拍应当缴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对拍品的实物现状进行认真察看,对拍品的质量、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未经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自负。
4、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竞买须知》,了解《竞买须知》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
5、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竞买须知》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19年12月6日前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人防车位使用权拍卖成交的签署《江南一品园地下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和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7、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起退还(不计息)。
三、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2、本次拍卖仅按标的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如和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3、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http://www.chengpw.com,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泄漏,其后果自负。
4、本次网络竞价设有最高价延时系统,标的自由竞拍周期内,延时时间为5分钟(300秒)。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须不低于保留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5、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拍卖开始之前书面告知竞买人,或在线上拍卖结束前诚拍网公告(通知)。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四、特别约定和说明
1、标的1:18幢精装公寓共12套。①标的1如按整体拍卖成交的,参拍时竞买人姓名须与买受人姓名一致。买受人与拍卖人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内的成交金额只确认整体拍卖成交的金额,不确认单套成交的金额,单套成交金额按实际拆分后以委托人开具的票据及房产交易合同中的金额为准。②标的因长时间空置,如房屋内有杂物堆放,窗台、墙体有渗漏水,墙面有剥落、发霉现象,管道存在生锈腐烂等现象,房屋的门、窗等有变形损坏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更换。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家用电器等的配套设施有损坏或遗失的,以拍卖前展示看样时现状为准,委托人不负责维修或更换。
2、标的2:人防车位的使用权37个,竞买资格仅限扬州市江南一品的住宅、商铺或办公用房业主本人(单位)竞买。拍卖成交后,车库产权登记的所有权人必须与买受人报名登记时的姓名一致,成交数量不限,如不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参拍并竞价成交,拍卖公司将取消买受人资格,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具体按签署《江南一品园地下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执行。
3、本次拍卖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均出自于房产登记证载面积。成交后在办理过户时,若存在面积上的差异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4、买受人对标的的处置、利用及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规划要求。
五、成交价款的支付和标的移交方式
1、全额付款的买受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总价的50%的价款(精装公寓12套整体拍卖成交的,按整体成交金额确认。),余额部分须在成交之日起20日内付清。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付清全额成交款,扣除拍卖佣金后退至买受人指定账户内。
2、按揭付款的买受人,买受人需在三个工作内支付不少于50%成交款,并向按揭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按揭款应在45个工作日内到位,如因买受人个人原因造成按揭贷款不能办理的,买受人应在4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款项;如遇银行审批时限或放款额度等原因则视情况相应顺延,最晚在拍卖成交后6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款项。精装公寓整体拍卖成交的,如需办理按揭贷款,请先咨询按揭银行,付款时间同上。
3、成交款支付指定账户:
4、产权证过户:本次拍卖的精装公寓属于一手房,买受人支付相应成交价款后(全额付款的,付清成交款和佣金;按揭付款的,付清按揭银行核定的首付款,且通过银行贷款资格审核并放款完成),委托人与买受人启动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买受人凭委托人出具的《扬州市增量房确权证明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买受人办理完毕不动产过户手续后,需一并办理水、电等户头过户,相关过户或另行开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的移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件等资料到委托人处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房屋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移交后的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在房屋移交前的物业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如标的物的配套设施有损坏或遗失的,以拍卖前展示看样时现状为准,委托人不负责维修或更换。
六、过户税费和拍卖佣金
1、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扬州市当地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的2.2%拍卖佣金,买受人的拍卖佣金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七、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房屋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九、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
1、拍卖清单;
2、物业维修基金清单
3、《江南一品园地下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参考样本。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附1:拍卖清单
拍卖标的1:
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399号(江南一品)18幢精装公寓12套,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规划用途为办公,房屋建成时间2012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5年2月28日。拍卖保证金5万元/套。
拍卖标的2:位于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399号人防车位使用权共37个,起拍价3.12万元/个,保证金5000元/个。
附2:物业维修基金清单
附3:江南一品园地下人防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供参考)
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一、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竞买须知》,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三、竞拍流程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阅读拍卖公告、须知和网络拍卖规则等相关文件——联系拍卖人咨询、展示看样——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竞买成功——联系本公司签署相关拍卖文件——交纳款项和佣金——标的移交等,具体按诚拍网标的物竞价流程执行。
四、网站实名注册及认证
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递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实名注册及认证,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凡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六、拍卖保证金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个标的物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物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出价前,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保证金。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保证金会锁定在拍卖平台账户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拍卖;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
3)银行柜台只支持电汇方式支付保证金,手续较为麻烦,不建议使用此方式。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保证金是否抵作成交款以竞买须知为准。如保证金是直接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网络竞价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当买受人全部付清成交款后,退回竞买保证金;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3)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4)买受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
①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② 恶意囤货;
③ 哄抬价格谋取暴利;
④ 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七、拍卖方式
1. 网络竞价采取有保留价(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对标的物进行拍卖。竞买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拍卖的起拍价不等同于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底价则不成交。
2. 拍卖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八、标的物网上展示
拍卖人通过标的清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竞买须知》及《网络竞价规则》的规定和业务程序,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九、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2)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3)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拍品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比如: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很多竞买人把延时周期理解为五分钟无其他人出价的话,拍卖即结束。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哦,拍卖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
3、成交规则: 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部分国有、金融等类型的资产要求报名人数必须达到2人及2人以上,竞价结果方可成立。竞价过程中,请仔细阅读成交规则,避免因此给您带来的不变。
1)有保留价:至少两人报名且出价达保留价,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2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并且成交价格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无保留价:至少两人报名,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2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则竞价结果成立。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成交确认:拍卖结束时,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最高应价者成为买受人,最终获得该拍品。
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款结算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并付清全部成交款及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拍卖人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买受人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确认:本人(公司)对上述条款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完全遵守,且本人(公司)并对盖章签字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拍卖人: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公司邮箱:jinchengpm@126.com 网址:www.chengpw.com 免责声明
© 2019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3026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170027 拍卖经营许可证 浙宁33019511000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