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成交价 71元 出价人:A37F868
结束时间2021-07-01 09:30:00
3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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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拍卖标的 |
数量(吨) |
起拍价 (元/吨)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存放地点 |
加价幅度(元) |
1 |
海砂一批 (太顺1588) |
4194.14 |
47 |
10 |
浙江省舟山市宝进贸易有限公司内 |
1 |
2 |
海峡砂一批 (瑞祥77) |
620.19 |
68 |
3 |
浙江省舟山市宝进贸易有限公司内 |
1 |
注:海砂结算以第三方商检计量为准,买受人须认可第三方商检报告,海砂以公告数为准,不再重新计量。 |
受委托,本公司于2021年7月1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chengpw.com)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标的:
序号 |
拍卖标的 |
数量(吨) |
起拍价 (元/吨)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存放地点 |
加价幅度(元) |
1 |
海砂一批 (太顺1588) |
4194.14 |
47 |
10 |
浙江省舟山市宝进贸易有限公司内 |
1 |
2 |
海峡砂一批 (瑞祥77) |
620.19 |
68 |
3 |
浙江省舟山市宝进贸易有限公司内 |
1 |
注:海砂结算以第三方商检计量为准,买受人须认可第三方商检报告,海砂以公告数为准,不再重新计量。 |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包含海砂买卖或者加工使用等)方可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报名),在诚拍网拍卖平台上有有效账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或者公司参加竞买;失信企业不得参加;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拍卖会。参拍单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1.企业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营业执照;4.联系方式;邮箱:897017572@qq.com。竞买人应对提供的证件真实性及未经审核的竞买等行为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报名竞买人必须在两家或两家以上,如果报名竞买人不足两家,则直接流拍。
四、展示看样时间:请竞买人于2021年6月29日17时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货事宜,预约联系电话:15906627640。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办法:竞买人须于2021年6月30日下午5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本公司指定账户(账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76810188000045992,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诚拍网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并报名。
六、联系电话:15906627640、0574-87715615。
七、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请参见本场拍卖会的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竞买须知》及《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拍卖标的 |
数量(吨) |
起拍价 (元/吨) |
竞拍保证金(万元) |
存放地点 |
加价幅度(元) |
1 |
海砂一批 (太顺1588) |
4194.14 |
47 |
10 |
浙江省舟山市宝进贸易有限公司内 |
1 |
2 |
海峡砂一批 (瑞祥77) |
620.19 |
68 |
3 |
浙江省舟山市宝进贸易有限公司内 |
1 |
注:海砂结算以第三方商检计量为准,买受人须认可第三方商检报告,海砂以公告数为准,不再重新计量,买受人参与报名时即视为认同以公告数量为拍卖款结算数量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包含海砂买卖或者加工使用等)方可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报名),在诚拍网拍卖平台上有有效账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或者公司参加竞买;失信企业不得参加;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拍卖会。参拍单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1.企业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营业执照;4.联系方式;邮箱:897017572@qq.com。竞买人应对提供的证件真实性及未经审核的竞买等行为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chengpw.com)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标的物设有保留价。竞买人须在两家或两家以上才能举行拍卖会,若竞买人数不足,则流拍。
2、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30分钟)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四、竞买登记:
1、竞买人本人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对意向竞买标的进行网上报名。
2、拍卖保证金应由竞买人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账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76810188000045992,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3、上述报名、交保证金等手续必须于2021年6月30日下午5时前完成,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五、展示看样:标的物堆放于舟山市宝进贸易有限公司,有意者请于2021年6月29日下午5时前与拍卖公司联系预约看货,看货预约联系电话:15906627640。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时间和拍卖网址:
1、拍卖时间:2021年7月1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止(延时除外)
2、拍卖网址: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chengpw.com)
七、特别声明:
1、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认可此网络拍卖方式,一旦进入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竞价大厅,我公司将视为竞买人已接受认同本竞买须知及诚拍网的《用户注册协议》、《网络竞价规则》以及《竞买须知》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2、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
3、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不得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承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发生而要求拍卖人及平台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
5、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以下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因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拍卖人与买受人互不追究责任。
6、网络拍卖过程所涉及的时间以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八、特别约定和瑕疵申明:
1、本次竞拍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拍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拍标的物交割、移交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2、标的相关信息以委托方提供的数据资料为依据,标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以实地看货为准,如遇物品数量、重量、状况等有差异时,以实际现状为准,拍卖人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处置,不称重,以现场实物勘察为准(特别提醒:只接受特定时间现场实地勘察,故现场勘察需在公告公示看样时间前进行看样预约登记,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意向竞买人应认真了解标的物的状况及瑕疵。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物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本次拍卖标的属扣押物品,委托方及拍卖公司均无法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无法提供其品质鉴定文件等资料,标的图片可能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请竞买人自行仔细查验并确认标的的品质。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对标的品质、质量、数量以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承担其相应风险。
5、请竞买人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拍卖人在《竞买须知》等资料中对标的的说明、数据等仅供竞买人参考。
6、由于该标的物的特殊性,实际重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拍卖成交后,海砂的移交结算重量不考虑水分等因素以现有数量为准,买受人参与报名时即视为认同以公告数量为拍卖款结算数量。
7、本次拍卖,委托人不提供关于标的物的任何发票及收据。
8、移交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买受人承担。海砂需经过淡化处理后方可作为建筑材料使用海砂需经过淡化处理符合国家标准后方可作为建筑材料使用,并签署《海砂淡化净化承诺书》,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若拍卖成交,买受人须在成交当天将标的物的提货方式告知拍卖人。
10、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书面、短信、微信告知竞买人,也可在网络拍卖会上由拍卖师以文字说明和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和补充。
九、拍卖成交后,关于拍卖保证金的约定: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21年7月5日17时前携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竞买须知》等相关文件资料。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转为提货履约押金,待买受人提货完毕后,委托人出具《交接确认单》,买受人凭《交接确认单》不计息退还履约押金。
3、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将于拍卖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十、拍卖成交款、佣金的支付:
1、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7月5日前将拍卖成交总价款(拍卖成交总价款=成交单价*总重量)及拍卖佣金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内。其拍卖保证金不得抵扣成交款,在提货完成后退还(不计息)。
2、拍卖佣金收取标准:以买受人的拍卖成交总价款(拍卖成交总价款=成交单价*总重量)为准后,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拍卖佣金有关问题通知》的收费标准下浮60%收取。
3、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委托方提供收款收据。
十一、标的物的交割及提货要求:
1、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确认标的的价款已按约定全额缴付到账后,买受人持银行缴款单、成交确认书及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标的交割通知书由委托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要提前提供提货计划表,写明提货方式、提货时间、卸货地点,如船运还需提供船舶证书复印件,提货当天凭海事报关手续提货,不得海上转拨,如有违反,委托人将不予承认该标的物的合法性。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根据委托方要求在拍卖成交后5个自然日内提货完毕并完成交接,必须严格按委托人要求的提货时间执行。超出提货有效期后仓储保管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交接完毕需支付2%违约金。
4、买受人需授权委托一名负责人全程全时在场负责交接,并签署每一车(船)次移交确认单。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须注意安全,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服从委托人管理,如有安全事故等意外发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动与本标的无关的设备、物资,如发现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拍卖标的以外的设施、物资短少、损坏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买受人缴纳的提货履约押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将优先用于拍得标的以外的设施、物资短少或损坏的赔偿,保证金不足偿付的,委托人有权依法追究买受人的赔偿责任。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备提货设备、交通工具,如果车运,海砂必须在监督下计量,检测设备必须合格有效;如果船运,船舶必须符合海事航行要求计量标准,提供有效船舶检验证书,重量由第三方商检计量,计量数量买受人须无条件认可。买受人需要对已移交海砂(运输至其他场地)进行复磅的,复磅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复磅结果委托人不予认可。车(船)运输方式不符合要求的,委托方不予交接,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负。
6、标的物搬运、运输、装卸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标的物存放点运输至买受人指定码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搬运费、装卸费、过磅费、运输费、船舶港使费、过驳费、设备租赁费、人工费、计量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支付。海砂出货费用参考价:船运17元/吨,车运6.5元/吨,以海砂存放点实际收费标准为准。买受人应遵守委托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委托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要求完成标的物的搬运,相关安全责任(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资料文件中提供的数据为结算准确数据(“太顺1588”船扣押海砂的重量为4194.14吨,“瑞祥77”船扣押海砂的重量为620.19吨)。实际交付标的的数量或重量发生变化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单价,不影响成交结果。逾期未提取标的物的视为违约,拍卖标的由委托方收回,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8、拍卖标的自交接之日起标的所有权及安全责任均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在提取拍卖标的时,委派的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且具备从事此项工作的资质要求并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或工伤类保险,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标准,提货过程中出现任何伤亡事故,由买受人和事故责任人自行解决、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
十二、违约责任: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全款和拍卖佣金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执行(即“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规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2、意向竞买人报名并交纳拍卖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且已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标的物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十三、其它:
1、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遇委托方因故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交付的拍卖保证金只退回保证金,不计息,也不赔偿任何损失。
2、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提取、转让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五、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网络竞买人声明:
本人已详细阅读上述《竞买须知》,且应本人的要求,拍卖人也对本《竞买须知》的相应条款做了说明。本人在本《竞买须知》上签字,系确认本人已详细审查本次拍卖的文件和相关信息,已行使了知情权,本人愿承担参加本次拍卖会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本人同意并遵循本《竞买须知》中所约定的一切条款。
网络竞买人(签章):
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章日期: 2021年 月 日
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对应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等专场资料,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
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
四、竞买须知
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五、网站注册及实名认证
1、竞买人/竞买机构需要登录诚拍网-个人中心,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进行注册操作。
2、注册成功后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诚拍网,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选择您要认证的账户类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提交信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
六、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
2、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
3、凡在诚拍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自己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场拍卖会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锁定在本场网络拍卖会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在浙商银行各网点缴现或转账(包括手机、网银转账),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其拍卖保证金的处理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约定为准;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竞买须知》约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的;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九、网络竞价方式
1、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网络在线竞价。标的起拍价不等同于保留价(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保留价(底价)则不成交。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领先 | A37F868 | 71.000 | 2021-07-01 09:16:58 |
出局 | AB9C650 | 70.000 | 2021-07-01 09:02:55 |
出局 | A37F868 | 69.000 | 2021-07-01 09:02:14 |
出局 | AB9C650 | 68.000 | 2021-07-01 09:00:50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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