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起拍价 7,335元
结束时间2019-03-27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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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为研发园00002的EG6118KB电动观光车,起拍价7335元;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19年3月27日9:00—11:00止(延时除外)在本公司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浙B1704E现代牌小型轿车壹辆,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10月,起拍价41040元;
2、牌照为研发园00001的EG6043K电动观光车,起拍价8442元;
3、牌照为研发园00002的EG6118KB电动观光车,起拍价7335元。
二、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19年3月25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拍办法:1、竞买人须在2019年3月26日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1万元/辆),具体详见诚拍网标的物页面相关说明。2、如需办理授权委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书,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参加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拍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联系电话:87715615、87869880(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请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拍卖平台。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3日
本公司将于2019年3月27日9:00—11:00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网址: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经签字后,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内容,并对本次竞买行为负责。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办法:
1、拍卖标的:
①浙B1704E现代牌小型轿车壹辆,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10月,起拍价41040元;
②牌照为研发园00001的EG6043K电动观光车,起拍价8442元;
③牌照为研发园00002的EG6118KB电动观光车,起拍价7335元。
2、竞买资格:竞买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竞拍办法:竞买人须在2019年3月26日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1万元/辆),具体详见诚拍网标的物页面相关说明。
4、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如需办理授权委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有效证件及委托书,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参加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拍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6、拍卖方式:网络拍卖,以有保留价的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2019年3月29日17时前携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资料。
8、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
四、本次拍卖仅按标的之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认可标的的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存在的任何瑕疵。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在《竞买须知》等资料中对标的的说明、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六、价款及拍卖佣金支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的拍卖成交款和拍卖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拍卖成交款付至指定账户(标的①付至开户名:宁波高新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高新区支行,帐号:50010122000062565;标的③④付至开户名:宁波市创新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科技支行,帐号:376658329322),拍卖佣金付至拍卖人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账号:77670188000099288,开户行:光大银行宁海支行)。逾期交付或不交付成交价款或拍卖佣金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税费承担及标的移交:
1、在办理标的产权登记、过户或实物移交时所发生的各项税、费及车辆拖欠或欠缴的规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在移交前因违章而产生的罚款、扣分等处罚由委托人负责解决和承担。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和全额拍卖佣金后,委托人和买受人按规定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不包括原有的车牌号码),并由委托人将车辆移交给买受人。在车辆过户和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移交后的责任和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瑕疵说明及特别约定:
1、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如网络拍卖发生故障,本次拍卖会由网络拍卖改为现场拍卖,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上午10时,地点:本公司拍卖厅。
2、本次拍卖的车辆均为旧机动车,并存有车辆无法发动以及不同程度的损坏情况(包括发动机、变速箱、前后保险杠、车身破损等),拍卖仅就车辆现状进行,成交价款不以标的品质以及齐全性、使用性等差异而作退补;车辆相关证件遗失以及车辆年检过期的,买受人需自行补办,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车辆能否发动及零部件的齐全性不作保证,对车辆年检失效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未咨询看样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拍卖的车辆保险均为交强险,详见竞买须知和拍卖清单,买受人对车辆保险的变更过户应遵循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按规定自行办理交强险过户手续;如需补交差额保费的也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车辆保险的实际情况不作保证,如车辆脱保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也不能以涉车辆保险的理由提出任何价款上的退补要求。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留存相应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过户保证金,凭已经过户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证件退还过户保证金。若逾期未办理过户手续,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买受人需严格按照拍卖成交价格如实填写二手车交易发票登记表,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九、法律责任: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2)买受人逾期支付成交款或佣金的,依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未按本《竞买须知》之所有条款履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责任,即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对部分标的物撤回、中止或暂缓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一、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件 :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3日
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
一、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竞买须知》,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拍卖人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三、竞拍流程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阅读拍卖公告、须知和网络拍卖规则等相关文件——联系拍卖人咨询、展示看样——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竞买成功——联系本公司签署相关拍卖文件——交纳款项和佣金——标的移交等,具体按诚拍网标的物竞价流程执行。
四、网站实名注册及认证
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递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实名注册及认证,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凡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六、拍卖保证金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个标的物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物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出价前,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保证金。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保证金会锁定在拍卖平台账户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拍卖;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
3)银行柜台只支持电汇方式支付保证金,手续较为麻烦,不建议使用此方式。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保证金是否抵作成交款以竞买须知为准。如保证金是直接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的,网络竞价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当买受人全部付清成交款后,退回竞买保证金;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买受人在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3)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
4)买受人出现下列恶意炒作及市场操纵情形的:
①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② 恶意囤货;
③ 哄抬价格谋取暴利;
④ 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七、拍卖方式
网络竞价采取有保留价(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对标的物进行拍卖。竞买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拍卖的起拍价不等同于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底价则不成交。
八、标的物网上展示
拍卖人通过标的清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竞买须知》及《网络竞价规则》的规定和业务程序,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九、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2)首次出价只能出底价,并且在无他人应价的情况下,不得自行加价,需有第二人应价后可再应价,之后可连续出价。
3)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拍品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比如: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很多竞买人把延时周期理解为五分钟无其他人出价的话,拍卖即结束。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哦,拍卖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
3、成交规则: 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部分国有、金融等类型的资产要求报名人数必须达到2人及2人以上,竞价结果方可成立。竞价过程中,请仔细阅读成交规则,避免因此给您带来的不变。
1)有保留价:至少两人报名且出价达保留价,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2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并且成交价格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无保留价:至少两人报名,竞价结果方可成立:至少2人报名,至少1人出价,则竞价结果成立。如果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则同等价格下,优先购买权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成交确认:拍卖结束时,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最高应价者成为买受人,最终获得该拍品。
十、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款结算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并付清全部成交款及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即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拍卖人还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买受人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确认:本人(公司)对上述条款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承诺完全遵守,且本人(公司)并对盖章签字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拍卖人: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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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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