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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价 25,200元 出价人:A9B8D64
结束时间2024-11-01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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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资格条件:限企业竞买,竞买人需具有宁波地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11月1日上午10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公开拍卖报废检测车、皮卡车等4辆车辆,整体拍卖。起拍价:25200元,保证金:10000元。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限企业竞买,竞买人需具有宁波地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二、竞买登记:竞买人参拍须资格前审,有意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4时前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及相关资料提交给拍卖公司,待委托人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4时前在“诚拍网”拍卖平台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按照“诚拍网”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报名,缴付相应的保证金(注:竞买人、注册人以及缴付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保证金不接受代付和垫资),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完成报名。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
三、拍卖方式: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标的物只有一家企业报名参拍,只要该竞买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四、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请竞买人自行至标的物所在地预约看样(先报名后看样),看样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五、咨询电话:15906627640、0574-87715615、0574-87869881(平台技术服务)
六、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竞买须知》。
一、本次拍卖标的:报废检测车、皮卡车等4辆车辆,整体拍卖。起拍价:25200元,保证金:10000元。
二、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诚拍网(www.chengpw.com)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标的物设有保留价。
2、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1小时)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3、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标的物只有一家企业报名参拍,只要该竞买人在保留价及以上价格出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登记:
1、限企业竞买,竞买人需具有宁波地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2、竞买人参拍须资格前审,有意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4时前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及相关资料提交给拍卖公司,待委托人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4时前在“诚拍网”拍卖平台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按照“诚拍网”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报名,缴付相应的保证金(注:竞买人、注册人以及缴付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保证金不接受代付和垫资),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完成报名。上述事宜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
3、若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竞买委托人和代理人须共同到拍卖公司现场,凭委托文件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委托手续。
4、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请竞买人自行至标的物所在地预约看样(先报名后看样)。
五、拍卖时间和拍卖网址:
1、拍卖时间:2024年11月1日上午10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
2、拍卖网址:诚拍网(www.chengpw.com)
六、特别声明:
1、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认可此网络拍卖方式,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大厅,我公司将视为竞买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及《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2、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①已进行网络竞价竞买登记;②已交纳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
3、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不得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买受人承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发生而要求拍卖人及平台运营方承担赔偿责任。
5、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以下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因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拍卖人与买受人互不追究责任。
七、标的的瑕疵声明:
1、本拍卖会所加载的关于标的信息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移交依据,不保证标的的使用性和完整性,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标的物照片、数量、品种、规格与实物有出入的以现场实物看货为准,标的按展示现状拍卖和交付,竞买人务必亲自去标的所在地现场了解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查看、咨询,对其有异议,应在参加拍卖会前提出,如未实地查看标的物资,视为接受标的物资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对成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的参加本次网络竞拍的竞买人,视其为无异议,且认可该标的起拍价,并对自己参与此次拍卖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我公司与委托人均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包括未发现的潜在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2、根据评估报告记载,本次拍卖的四辆车辆停放在综合执勤点及培训基地,该批车辆均已达到报废年限。拍卖成交后,不提供标的物的票据、相关说明书等资料,以现状为准,委托人不提供发票,买受人需自行到税务部门开具发票并缴纳有关税费。
3、买受人装运成交标的时,须听从委托人有关负责人员的指挥,未经委托人允许,禁止装运本合同标的物以外的委托人物资。拉货期间,买受人应及时拉运。不能以成交标的价格下跌或其他理由拒绝拉货,否则视为违约,本公司有权罚没买受人全部保证金。
4、标的运输、拆解(使用氧割设备、大型吊装设备等须征得委托人同意且拆解过程不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装卸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且运输、拆解、装卸标的须在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场地,不得在委托人场地进行。同时标的运输、拆解和搬移过程中产生对环境的影响、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损坏委托人及其他人资产,全部由买受人负责(如涉及污染物等物质,由买受人负责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专业人员清理,相关责任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重要提醒:为保证物资处理良性循环,买家因违规被我公司拉黑后,不允许参与我公司拍卖,不允许换一个公司或者个人名字参与我公司拍卖,一旦发现,按违规处理,罚没保证金,严惩不贷。
6、竞买人应按照委托人要求拉货清运,竞买人提货自备吊车,运输车辆及自行装车,所有事项与委托人无关,委托人负责协调装车。
八、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的支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4年11月4日下午4时前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到我公司(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二日内将拍卖成交款全额付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账号:76810188000045992)。对于拍卖成交款的收取只开具收款收据,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提供发票(含增值税发票)。若买受人不按期支付拍卖成交款项,则应向委托人支付每日成交款万分之八的逾期违约金。
3、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百分之五直接在拍卖保证金中扣除。
九、拍卖保证金:
1、未成交者应妥善保管好保证金收据,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如竞买成功,买受人支付的拍卖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转为提货履约押金,待标的物按规定提货完毕并经委托人验收、办理完报废手续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经委托人确认,不计息退还。
十、标的移交规定:
1、拍卖成交后,待买受人付清全额拍卖成交款项后,拍卖人向买受人移交的书面资料为:拍卖成交确认书。
2、标的物实物的移交由委托人负责,移交时间由委托人另行通知。对报废废旧机动车按规定拆解期间,委托人需现场进行监督并拍照或摄像。买受人须在提货当天对报废消防车拆解完毕。
3、拍卖一旦成交之后,买受人拉运完毕,拉运标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与成交标的有关的全部费用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4、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预见和不可预见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灭失、毁损、交通事故等风险责任转移给买受人的时间为拍卖移交时间。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提取、转让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的条款,并对自己执行本须知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全面接受及认可本须知中约定的条款。
十四、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⑵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⑶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参加网络拍卖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公司和委托人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3、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十五、特别说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拍卖公司负责。
4、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拍卖公司始终保留解释权。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声明:
本人已经详细看过拍卖标的,并仔细阅读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一旦拍卖成功,愿意履行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中规定的全部条款。
竞买人签字:
2024年 月 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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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先 | A9B8D64 | 25200.000 | 2024-11-01 10:06:11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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