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成交价 55,000元 出价人:A0E90EB
结束时间2024-10-23 11:04:07
3人报名
516次围观
标的物名称 |
浙B5F237别克牌商务机动车(不含车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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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权证情况 |
☑评估报告 R机动车登记证书 R机动车行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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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现状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钥匙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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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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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物 介 绍 1.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5年04月22日 2.年检有效期:2025年4月 3.车辆型号:别克牌SGM6531UAAB 4发动机号:143140137 5.车架号:LSGUA84B8FE013927 6.车外廓尺寸长/宽/高:5266*1878*1800mm 7.燃料种类:汽油 |
注:本次拍卖的车辆不含车牌,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的介绍、描述,仅供参考,具体车况以竞买人实地勘察为准。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10月23日9:00-11:00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B5F237的别克牌商务机动车1辆(不含车牌),起拍价55000元,保证金10000元。
车辆牌号 |
厂牌型号 |
登记日期 |
车辆识别代号 |
年检有效期 |
浙B5F237 |
别克牌 SGM6531UAAB |
2015-04-22 |
LSGUA84B8FE013927 |
2025-04 |
注:本次拍卖的车辆不含车牌,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的介绍、描述,仅供参考,具体车况以竞买人实地勘察为准。
二、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下午16时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拍办法:竞买人应在2024年10月22日17时前在“诚拍网”拍卖平台上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同时按照“诚拍网”的提示进行报名,缴付保证金,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竞拍。需授权委托的,须在2024年10月22日17时前,委托双方共同携带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参加网络竞拍;
五、联系电话:19526237184、0574-87810772、0574-87869880(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车辆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请登录诚拍网(www.chengpw.com)自行下载。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时间:2024年10月23日9:00至11:00止(延时除外)
二、拍卖平台: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
三、拍卖标的:浙B5F237别克牌商务机动车(不含车牌)。起拍价55000元,保证金10000元。
标的物名称 |
浙B5F237别克牌商务机动车(不含车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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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权证情况 |
☑评估报告 R机动车登记证书 R机动车行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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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现状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钥匙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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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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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物 介 绍 1.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5年04月22日 2.年检有效期:2025年4月 3.车辆型号:别克牌SGM6531UAAB 4发动机号:143140137 5.车架号:LSGUA84B8FE013927 6.车外廓尺寸长/宽/高:5266*1878*1800mm 7.燃料种类:汽油 |
注:本次拍卖的车辆不含车牌,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的介绍、描述,仅供参考,具体车况以竞买人实地勘察为准。
四、竞拍办法
1、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特别提醒: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参拍车辆的过户的相关标准及政策,届时无法过户、转籍的,所缴纳的成交价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须在2024年10月22日17时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注:注册人和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竞拍。拍卖保证金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3、拍卖方式
(1)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拍卖时的加价幅度(500元)由网拍页面显示为准。
(3)本次网络竞价设有最高价延时系统,标的自由竞拍周期为2小时,延时时间为5分钟(300秒)。
4、竞买人须在每个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2小时内(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凭账号及密码登录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及时参拍,并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
5、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在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前5分钟内若还有出价,限时竞价时间(5分钟)启动;在限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6、竞买人须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内进行出价,方可有效;并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竞买人不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登陆参拍出价的,均视为无效出价。
7、竞买人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内出价最高,且出价符合出价规则并有效的,经网拍系统确认后,方可成为买受人。
8、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自行操作和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网络的的竞价行为负责。
9、买受人须在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竞买的,需凭有效执照、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
10、《拍卖成交确认书》经拍卖人和买受人签章后,即生效。生效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是作为买卖双方交易关系书面上得以确认的法律凭证。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11、竞买人一经参拍出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等拍卖文件规定的条款,并自愿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2、本拍卖人以文字、图片、语言、网站或其他等方式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卖标的,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本次拍卖中标的机动车相关权证、标的情况介绍、标的评估报告所示“公里数”等均仅供参考,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做保证,竞买人须自行看样、了解相关情况。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参拍的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13、若本竞买须知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发布相关修正或补充内容,也可在拍卖会上由拍卖师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的“拍卖师发言”予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出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五、价款及拍卖佣金支付:
拍卖成交的,拍卖人按照《拍卖法》的规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的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成交款付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浙商银行宁波分行 ,账号:3320020010120100407713,备注栏打款时先注明车辆成交款)。拍卖佣金付至拍卖人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浙商银行宁波分行,账号:3320020010120100407713)。逾期交付或不交付成交价款或拍卖佣金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税费承担及标的移交:
1、在办理标的产权登记、过户或实物移交时所发生的各项税、费及车辆拖欠或欠缴的规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在移交前因违章而产生的罚款、扣分等处罚由委托人负责解决和承担。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和全额拍卖佣金后,委托人和买受人按规定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不包括原有的车牌号码),并由委托人将车辆移交给买受人。在车辆过户和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移交后的责任和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须在付清全部价款后10日内办结车辆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或未办结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过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办理过户后的车辆无论发现或发生任何瑕疵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瑕疵说明及特别约定:
1、本次拍卖的车辆为旧机动车,有可能存有车辆无法发动或不同程度的损坏情况(包括发动机、变速箱、前后保险杠、车身破损等),拍卖仅就车辆现状进行,成交价款不以标的品质以及齐全性、使用性等差异而作退补;委托人和拍卖人对车辆能否发动及零部件的齐全性不作保证,对车辆是否涉水或泡水等无法确定,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未咨询看样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
2、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当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
3、本次拍卖的车辆有效保险为交强险(商业险委托人有权退保),买受人对车辆保险的变更过户应遵循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按规定自行办理交强险过户手续。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留存相应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过户保证金,凭已经过户的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证件、票据退还过户保证金。若逾期未办理过户手续,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买受人需严格按照拍卖成交价格如实填写二手车交易发票登记表,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八、网络竞价特别声明:
1、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以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并了解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不认可或者不了解相关内容的,您可以放弃竞拍。
2、一旦进入诚拍网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我公司即视为已知晓并接受本《竞买须知》及附件、诚拍网《用户注册协议》和《网络竞价规则》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的约定,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因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5、竞买人的网络有效出价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九、法律责任: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买受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2)买受人逾期支付成交款或佣金的,依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未按本《竞买须知》之所有条款履行的,视为买受人违约责任,即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对部分标的物撤回、中止或暂缓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一、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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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先 | A0E90EB | 55000.000 | 2024-10-23 10:59:07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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