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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
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峙山北路89-97号(连续单号)办公房地产拍租

成交价 270,436 出价人:A5265BA

结束时间2024-09-05 11:00:00

  • 起 拍 价:¥270,436
  • 保 证 金:¥50,000
  • 竞价周期:1时30分
  • 加价幅度:¥1,000
  • 延时周期:5分钟/次
  • 保留价:有
本标的拍卖已成交!

7人报名

1928次围观

  • 竞价规则:至少三人报名
  • 联系咨询方式: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13606507581
  • 拍卖师发言

暂无拍卖师发言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

标的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峙山北路89-97号(连续单号)办公房地产拍租,租期5年,出租面积约为719.34平方米,首年租金起拍价为270436元,拍卖保证金5万元。

 

注:1、拍卖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面积仅供参考,如实际面积与上述面积有差异的,租金不变。

2、拍卖标的的起拍价、保留价、成交价均为首年租金,标的租期均为五年,租金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1%。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9月5日9:30至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峙山北路89-97号(连续单号)办公房地产拍租,租期5年,出租面积约为719.34平方米,首年租金起拍价为270436元,拍卖保证金5万元。

标的二: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金家桥路2号(老烟草综合大楼、老食堂)、江寺路63号非住宅房地产整体拍租,租期5年,出租面积约为5233.71平方米,首年租金起拍价为1842508元,拍卖保证金30万元。

注:1、拍卖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面积仅供参考,如实际面积与上述面积有差异的,租金不变。

2、拍卖标的的起拍价、保留价、成交价均为首年租金,标的租期均为五年,租金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1%。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看样及报名:即日起至9月4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在2024年9月4日17时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

三、联系电话:13606507581。详情请关注诚拍网(www.chengpw.com)拍卖平台。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现场踏勘确认书

 

杭州市烟草公司萧山分公司:

因参与贵司委托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5日9:30- 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拍卖的 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峙山北路89-97号(连续单号)办公房地产等2处房产拍租  拍卖项目,我方已对此次拍卖的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现就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并承诺如下:

1、经现场踏勘,我方对此次参与拍卖的标的物现状已充分了解,确认现场踏勘结果与我方所收到的《拍卖文件》提供资料所陈述的现状相符一致,并确认该标的物能满足我方受让后使用以及办理一切审批的需要。

2、经过充分考虑,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拍卖活动,并保证在受让该标的物后,以标的移交现状为准,不对该标的物现状、数量、质量等提出异议,不以标的物存在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拍卖文件》、《房屋租赁合同》及合同附件等所约定的各项义务。

3、经了解,我方明确知悉本次拍租标的不得使用明火(除原有厨房外),不得“三合一”,不得转租,租期内的维修费保养均由承租方负责,租期内发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我方了解并接受上述情况,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及责任。

4、经了解,我方明确知悉本次拍租房产在租赁期间由我方自行承担租赁房屋的维修、维护、保管责任,如有损坏或损毁的,由我方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所有维修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

5、经了解,我方明确知悉本次拍租房产不得从事扰民、有污染、有噪音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项目和物品;不得经营不符合消防、治安、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国家规定要求的产品;不得经营娱乐场所、棋牌、足浴、美容、住宿、餐饮等,具体经营业态需报请委托人同意,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约。

我方确认本确认书为现场踏勘后的真实意思表示,我方愿遵守和执行本确认书的内容。    

 

                                确认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2024年    月    日   

竞买须知

受委托,本公司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现将有关事项敬告如下,各竞买人务必遵照执行,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标的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峙山北路89-97号(连续单号)办公房地产拍租,租期5年,出租面积约为719.34平方米,首年租金起拍价为270436元,拍卖保证金5万元。

标的情况如下: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峙山北路89-97号(连续单号)办公房地产,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719.3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81平方米,总层数5层,5层整体出租,一楼用途为店面,二楼以上原则上仅作为办公或仓库使用,房屋出租后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三合一”,不得转租,租期内的维修费保养均由承租方负责,租期内发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标的二: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金家桥路2号(老烟草综合大楼、老食堂)、江寺路63号非住宅房地产整体拍租,租期5年,出租面积约为5233.71平方米,首年租金起拍价为1842508元,拍卖保证金30万元。

标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坐落位置(萧山区城厢街道)

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

1

金家桥路2号(老烟草大楼综合大楼)

3515.25

1320.5

2

金家桥路2号(老食堂)

233.7

3

江寺路63号

1484.76

1170.34

合计

 

5233.71

2490.84

上述三处房产整体出租,房屋出租后不得使用明火(除原有厨房外),不得“三合一”,不得转租,租期内的维修费保养均由承租方负责,租期内发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注:1、拍卖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面积仅供参考,如实际面积与上述面积有差异的,租金不变。

2、拍卖标的的起拍价、保留价、成交价均为首年租金,标的租期均为五年,租金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1%。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标的一用途为办公,一楼用途为店面,二楼以上原则上仅作为办公或仓库使用。标的二用途为非住宅。买受人不得从事扰民、有污染、有噪音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项目和物品;不得经营不符合消防、治安、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国家规定要求的产品;不得经营娱乐场所、棋牌、足浴、美容、住宿、餐饮等,具体经营业态需报请委托人同意。

4、拍卖成交后,标的一需缴纳5元,标的二需缴纳31元,作为房屋租赁保证金。

 

四、竞拍办法

1、竞买人条件: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有规定资质的,竞买人应当具备。

2、意向竞买人须按《拍卖公告》里要求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个人须上传身份证,法人须上传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即日起至2024年9月4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或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4、根据诚拍网网络平台(www.chengpw.com)“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要求交纳保证金(1号标的拍卖保证金为5万元,2号标的拍卖保证金为30万元),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17时止。 

5、拍卖简易流程:网络注册→实地看样→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

6、标的移交流程:拍卖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付清佣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付清首年成交租金及房屋租赁保证金→移交标的。

7、到报名截止,各标的的有效竞拍人均不得少于3人,否则拍卖流拍。

 

、租赁权拍卖规定:

1、拍卖时间、地点:2024年9月5日9:30- 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

2、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租赁期间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3、网络拍卖会由本公司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依法确认网上出价及买受人(承租人),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以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为准并可由拍卖师根据出价情况进行调整。

4、本次网络竞价设有最高价延时系统,标的自由竞拍周期为1.5小时,延时时间为5分钟(300秒)。

5、本次租赁权拍卖仅按房屋之现状进行拍卖,租赁期为5年,年租金次年开始逐年递增1%,具体以买受人(承租人)与委托人(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认可标的之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6、买受人不得从事扰民、有污染、有噪音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项目和物品;不得经营不符合消防、治安、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国家规定要求的产品;不得经营娱乐场所、棋牌、足浴、美容、住宿、餐饮等,具体经营业态需报请委托人同意,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约。

7、竞买人:

①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一经参拍,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

②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已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③拍卖未成交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买受人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付清首期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无息退还。

④竞买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登录网络拍卖平台诚拍网(http://www.chengpw.com),凭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参加本次拍卖;本人的账号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有泄漏,其后果自负。

8、买受人(承租人):

①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须不低于保留价)且由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②买受人须在竞买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买受人身份证件(单位的携带证照、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等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

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收到委托人(出租人)的通知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④拍卖成交后,签订租赁的承租人必须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的姓名(名称)一致。

 

、成交款支付

1、本次房屋租赁权的拍卖只确认买受人(承租人)及拍租房屋的首年租金金额。相关权利义务以委托人与买受人(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2、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和房屋租赁保证金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内:

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账  号:76810188000045992         

3、委托人收到买受人的房屋租金及房屋租赁保证金后,向买受人开具租金发票及保证金收款凭证。

4、拍卖佣金:买受人(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五年年租金总和收取(成交价×租期+次年开始每年递增1%增加额的总和),拍卖佣金按以下标准收取:

浙高法【2011】1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6折,即成交价在5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佣金收取比例为3%;成交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佣金收取比例为1.8%;成交价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佣金收取比例为1.2%;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佣金收取比例为0.9%。佣金费率,分段递减;佣金总额,分段相加。

付款账户:

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账  号:76810188000045992                           

拍租佣金拍卖人直接在拍卖保证金中扣除,剩余款在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予以退还。

5、买受人迟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对迟延支付的金额,应按发生时一年期LPR计算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约违约金。若买受人超过一个月迟延支付的,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房屋租赁保证金,同时追究其他的违约责任。

七、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通知买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买受人在收到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通知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有效证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实际租赁期起讫日期以委托人(出租人)与买受人(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2、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1)买受人为原承租人的,租期按原租赁合同时间延续;具体移交方式由委托人确定。

(2)如买受人为非原承租人的,原承租人腾房和清房后方可向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租赁房屋的移交手续;如原承租人租赁合同到期未腾房和清房的,则移交时间相应推迟;委托人无法判断和保证收回租赁房屋的时间,因此无法确定向买受人交付租赁房屋的时间和期限,并声明不做任何保证。买受人不得以委托人交付租赁房屋时间无法保证或实现交付等待的时间过长等原因,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诉求。

(3)如遇特殊情况,委托人有权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对租赁房屋移交时间和房屋租赁期限的起始、终止日期进行合理的调整;若因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致使延期移交的,委托人(出租人)有权以微信、短信和快递等方式通知买受人(承租人),买受人(承租人)自收到委托人(出租人)通知后,标的物移交时间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起始、终止日期发生变更,租赁起始、终止日期则相应顺延。

3、移交时留存于租赁房屋内的杂物、垃圾等以及原有的墙体、墙面缺损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清扫、修复。

4、若买受人未能按约定履行任一项付款义务和其他约定的义务的,委托人有权拒绝移交,并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的拍卖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人与买受人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

、特别约定:

1、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特别提醒: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在拍卖开始前出价、拍卖开始后出价延迟、竞价中断、数据错误、未按规定的清单顺序进行拍卖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出价无效或竞价失败的后果。

2、本次房屋租赁权的拍卖以租赁房屋和存在的各种瑕疵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前应存在的现状进行认真察看,对租赁房屋的质量、结构、面积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周详的了解。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未咨询看样的,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租赁房屋以及存在的各种瑕疵现状无异议。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拍租房屋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提供的拍租房屋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不作退补。

3、本次房屋租赁权委托拍卖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成交后由买受人(承租人)负责租赁期间内承租房屋的修缮、保养、维护、安全消防等,相关费用及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有权查验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一经参加,即视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拍卖人对拍租房屋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提供的拍租房屋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成交款(租金)不作退补。

5、经确认的拍卖标的原承租人按规定报名并参加拍卖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对其原承租房屋享有优先租赁权;在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租赁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承租),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租赁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租赁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原承租人未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6、买受人(承租人)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确保场所安全性,在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维修、维护、保管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如有损坏或损毁的,买受人(承租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所有维修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对标的的使用、利用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仅限于买受人自己之用,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买受人不得随意改变标的租赁用途,不得改变房产内部结构,不得将标的以任何形式整体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给第三方使用。

8、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委托人(出租人)书面同意,费用买受人(承租人)自理。买受人未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或者超出委托人书面同意的范围合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委托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委托人由此遭受的损失。租赁关系结束或解除时,委托人(出租人)若要求恢复原样的,买受人(承租人)必须恢复。

9、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对本次拍租房屋的权利性质、用途以及所处位置等进行尽职调查和全面了解,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权利性质和用途无法做任何承诺。买受人(承租人)具体经营用途须符合委托人以及属地政府、街道、相关部门的限制和要求,并符合规定的经营业态。因经营需要涉及当地规划、建设、卫生、防疫、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环保、文化、环卫等部门办理的各项证照和行政许可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作承诺和保证。

10、租赁期间的物业费(物业收费标准由竞买人自行咨询标的所在地的物业公司)、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若涉及水、电、气、通讯、数字电视等安装及增扩容均由承租人自理。

11、买受人(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未按《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本次《竞买须知》的要求条款约定使用房屋的。

②将房屋用于非法用途或不符合当地政府相关政策要求的。

③没有及时付清房租及履约保证金。

12、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用途无法做任何承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买受人对拍卖标的处置、使用和利用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属地的有关规定,并不得超出房屋用途的范围经营。

13、标的物的消防设施及相关消防手续办理由买受人(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内的消防安全等均由买受人(承租方)负责。

   14、本次拍租标的不得使用明火(除原有厨房外),不得“三合一”,不得转租,租期内的维修费保养均由承租方负责,租期内发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5、买受人(承租方)必须服从委托人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考核,并遵循相关规定。

16、租赁期间内,买受人中途擅自退租的,买受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委托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负责赔偿。

、法律责任:

1、委托人(出租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租标的存在的任何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承租人)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2、买受人(承租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可自买受人(承租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①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未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竞价记录》的;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委托人(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均视为买受人(承租人)违约,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承租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出租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②买受人(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拍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买受人(承租人)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拍租标的。依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买受人(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拍卖前,委托人(出租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现场踏勘确认书

 

杭州市烟草公司萧山分公司:

因参与贵司委托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5日9:30- 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拍卖的 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峙山北路89-97号(连续单号)办公房地产等2处房产拍租  拍卖项目,我方已对此次拍卖的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现就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并承诺如下:

1、经现场踏勘,我方对此次参与拍卖的标的物现状已充分了解,确认现场踏勘结果与我方所收到的《拍卖文件》提供资料所陈述的现状相符一致,并确认该标的物能满足我方受让后使用以及办理一切审批的需要。

2、经过充分考虑,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拍卖活动,并保证在受让该标的物后,以标的移交现状为准,不对该标的物现状、数量、质量等提出异议,不以标的物存在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拍卖文件》、《房屋租赁合同》及合同附件等所约定的各项义务。

3、经了解,我方明确知悉本次拍租标的不得使用明火(除原有厨房外),不得“三合一”,不得转租,租期内的维修费保养均由承租方负责,租期内发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我方了解并接受上述情况,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及责任。

4、经了解,我方明确知悉本次拍租房产在租赁期间由我方自行承担租赁房屋的维修、维护、保管责任,如有损坏或损毁的,由我方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所有维修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

5、经了解,我方明确知悉本次拍租房产不得从事扰民、有污染、有噪音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项目和物品;不得经营不符合消防、治安、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国家规定要求的产品;不得经营娱乐场所、棋牌、足浴、美容、住宿、餐饮等,具体经营业态需报请委托人同意,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约。

我方确认本确认书为现场踏勘后的真实意思表示,我方愿遵守和执行本确认书的内容。    

 

                                确认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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