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报名的拍品
起拍价 11,960,000元
结束时间2024-08-23 10:00:00
1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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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位于朗境府小区的420个车位。如下表(详见朗境府车位拍卖清单)。
序号 |
拍卖标的 |
建筑面积 |
数量 |
起拍价 |
保证金 |
1 |
朗境府车位 (别墅区车位) |
13.20㎡/个 |
19 |
1196万元 (整体拍卖) |
100万元 |
幸福路949号 地下一层车位 |
9.24-11 |
24 |
|||
幸福路949号 地下一层车位 |
12.96-14.88 |
377 |
|||
合计 |
420 |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8月19日10时—2024年8月23日10时(竞价期4天)(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朗境府小区的420个车位。如下表(详见朗境府车位拍卖清单)。
序号 |
拍卖标的 |
建筑面积 |
数量 |
起拍价 |
保证金 |
1 |
朗境府车位 (别墅区车位) |
13.20㎡/个 |
19 |
1196万元 (整体拍卖) |
100万元 |
幸福路949号 地下一层车位 |
9.24-11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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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路949号 地下一层车位 |
12.96-14.88 |
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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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20 |
二、展示看样:即日起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联系电话:15168150877(柴);87715615,可直接加微信咨询了解拍卖事项。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四、竞拍条件和办法:竞买人需具有支付能力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于2024年8月23日10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进行报名、缴付对应保证金(注:竞买人本人与注册人及缴付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出价竞拍。在2024年8月19日10时—2024年8月23日10时的拍卖期间,竞买人在任一时间出价,则自动进入24小时自由竞价倒计时;在倒计时的24小时自由竞价时间内,如有其他竞买人报名缴纳保证金的也可参与竞价;在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前5分钟内若还有出价,延时竞价时间(5分钟)启动;在延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五、其他事项:
1、过户税费按国家规定的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已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所记载的日期为限,之前发生的物业费由卖方承担。拍卖标的中有充电桩的车位需买受人承担100元/个的电费(卖方以预充至充电桩车位中)。
六、联系方式:
电话:13336669966(金) 15168150877(柴) 87810772、87869881(技术服务)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未尽事宜请登陆诚拍网(www.chengpw.com),并关注微信公众号。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附件:
1、别墅区1-5图纸
4、地下车位图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时间:2024年8月19日10时—2024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二、拍卖平台:诚拍网(www.chengpw.com)。
三、拍卖标的:
序号 |
拍卖标的 |
建筑面积 |
数量 |
起拍价 |
保证金 |
1 |
朗境府车位 (别墅区车位) |
13.20㎡/个 |
19 |
1196万元 (整体拍卖) |
100万元 |
幸福路949号 地下一层车位 |
9.24-11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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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路949号 地下一层车位 |
12.96-14.88 |
377 |
四、竞拍办法
1、竞买人须按照《朗境府车位拍卖公告》的要求,竞买人登录“诚拍网”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在2023年8月23日10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进行报名、缴付保证金(注:竞买人本人与注册人及缴付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出价竞拍。
3、拍卖方式:
(1)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2)竞买人需具有支付能力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于2024年8月23日10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进行报名、缴付对应保证金(注:竞买人本人与注册人及缴付保证金银行账户的姓名或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出价竞拍。在2024年8月19日10时—2024年8月23日10时的拍卖期间,竞买人在任一时间出价,则自动进入24小时自由竞价倒计时;在倒计时的24小时自由竞价时间内,如有其他竞买人报名缴纳保证金的也可参与竞价;在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前5分钟内若还有出价,延时竞价时间(5分钟)启动;在延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3)出价延时(限时)基本规则:在设置了延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延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4)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拍卖时的加价幅度由网拍页面显示为准。
(5)本拍卖标的至少一人报名并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4、竞买人须在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内(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凭账号及密码登录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及时参拍,并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进行加价。
5、竞买人须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内进行出价,方可有效;并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竞买人不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登陆参拍出价的,均视为无效出价。
6、竞买人在约定的有效拍卖时间内出价最高,且出价符合出价规则并有效的,经网拍系统确认后,方可成为买受人。
7、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自行操作和真实意思的表达,并对网络的的竞价行为负责。
8、买受人须在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以单位名义报名竞买的,需凭有效执照、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如多人联合竞买并买受的,则所有联合竞买人(买受人)全体须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联合竞买协议、委托书等原件签署拍卖成交文件。
9、《拍卖成交确认书》经拍卖人和买受人签章后,即生效。生效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是作为买卖双方交易关系书面上得以确认的法律凭证。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和《电子竞价记录》等拍卖成交文件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10、拍卖成交后,不动产过户登记时的所有权人必须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的姓名一致。
11、竞买人一经参拍出价,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朗境府车位拍卖公告》、《朗境府车位竞买须知》、《朗境府车位拍卖清单》《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等拍卖文件规定的条款,并自愿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2、本拍卖人以文字、图片、语言、网站或其他等方式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卖标的,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参拍的即表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13、若本竞买须知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发布相关修正或补充内容,也可在拍卖会上由拍卖师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的“拍卖师发言”予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出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六、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特别提醒: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在拍卖开始前出价、拍卖开始后出价延迟、竞价中断、数据错误、未按规定的清单顺序进行拍卖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出价无效或竞价失败的后果。
2本次拍卖仅按标的之地下车位本身且以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有特别约定的除外),车位现场地址标示与权证坐落、房号不一致,以权证记载为准;对车位能否满足买受人的需求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此不作保证。
3、本次参拍的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到车位实地进行细致的查看和作尽职的调查,本次拍卖的车位特别是微型车位,部分存在车位的宽度较窄,长度较短、有障碍物不易入库停车等情况;竞买人应在看样时应对车位长、宽,周边的公共设施(障碍物)、环境、结构和停放车辆的适合程度等自行作出评价,并据此作出竞买的确定。未咨询看样而参拍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车位因长时间空置,如划线不明、上面有杂物堆放、渗水或墙面剥落、地面不平、起皮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5、竞得车位后,若申请装配电表、充电桩等,买受人应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均来自于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最终的确权面积应以产权登记、过户时不动产相关部门核定为准。按规定在过户前如对需不动产进行数据挂接或重新测绘的,买受人应自行向不动产部门申办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测绘,并由不动产部门确权,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的政策规定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若证载面积与最终确权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7、标的物的四址界址以权证记载的界址为准,如与相邻房屋或宗地有冲突的,买受人在标的物过户至自己名下后自行与相邻单位(人)协商解决;期间所涉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和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已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所记载的日期为限,之前发生的物业费由委托方承担。拍卖标的中有充电桩的车位需买受人承担100元/个的电费(委托方以预充至充电桩车位中)。
9、买受人对拍卖标的处置、使用和利用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属地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改变标的的用途。
10、因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过户时每个车位的成交价以评估价价作为基准价,以此同比增加或同比减少来计算确定每个车位的成交价。
七、过户、税费和拍卖佣金
1、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过户、实物移交时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等。
2、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代办手续费为220元/套。
3、过户税费的承担: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4、拍卖佣金及支付方式:竞买人拍卖成功后,则拍卖人向买受人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佣金的规定打8折收取(浙高法[2011]10号文件)即具体为拍卖成交价50万元以下,收取的佣金比例为4%,超过50万至200万的部分,收取的比例为2.4% ,超过200万至500万的部分,收取的佣金比例为1.6% ,超过500万至1000万的部分, 收取的佣金比例为1.2%,超过1000万至2000万的部分,收取的佣金比例为0.8%, 拍卖佣金按差额累进收费率计算,即佣金分段计算后再累加。拍卖佣金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八、拍卖保证金
1、拍卖标的成交的,买受人拍卖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可抵拍卖成交款;
2、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1、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拍卖成交款,剩余成交款在成交后30天内付清。拍卖成交款由买受人支付至指定账户(开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账号:3320020010120100407713)。
十、拍卖标的的移交
1、不动产过户: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后,委托人向买受人开具本次不动产交易的增值税发票,则可以启动网签、缴税、过户等手续,拍卖人协助办理。
2、拍卖标的实物移交:在拍卖标的的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登记于买受人名下后,由拍卖人向买受人出具《车位移交通知单》,买受人凭《车位移交通知单》和其他要求的资料,到物业公司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标的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标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的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条件的收回拍卖标的。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未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或《电子竞价记录》)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三、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1、《朗境府车位拍卖公告》;
3、《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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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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