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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
5月23日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76弄9号<2-5>J-5房屋的租赁权拍卖会
拍卖开始时间: 2024-05-23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5-22 11:00:00

报名已结束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76弄9号<2-5>J-5房屋的租赁权

成交价 72,800 出价人:A002025

结束时间2024-05-23 10:00:00

  • 起 拍 价:¥72,800
  • 保 证 金:¥15,000
  • 竞价周期:1时
  • 加价幅度:¥1,000
  • 延时周期:2分钟/次
  • 保留价:有
本标的拍卖已成交!

1人报名

1340次围观

  •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出价并且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 联系咨询方式: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574-87715615、87712912
  • 拍卖师发言

暂无拍卖师发言

标的物介绍

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76弄9号<2-5>J-5房屋的租赁权,房屋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建筑面积124.6㎡,租期3年1个月(其中1个月为免租金装修期),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7.28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不计息)。

注:标的具体租赁范围、面积、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9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上(www.chengpw.com)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76弄9号<2-5>J-5房屋的租赁权,房屋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建筑面积124.6㎡,租期3年1个月(其中1个月为免租金装修期),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7.28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不计息)。

注:标的具体租赁范围、面积、品质以实地看样为准。

二、竞买条件、经营范围及要求:

1、竞买人须为无任何不良诚信记录与重大失信记录。

2、竞买人从事的行业、产业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不得从事有扰民、有污染、有噪音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项目和物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3、竞买人须在租赁合同生效(双方盖章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领取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向出租人备案。

三、展示时间:即日起与本公司预约(标的所在地)看样,电话:17706600776,可直接加微信咨询了解拍卖事项。

四、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

五、报名及竞拍办法

1、即日起意向竞买人登录“诚拍网”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在2024年5月22日上午11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选择竞拍标的后提交《竞买申请书》、银行开户信息、征信等资料的原件照片,并申请报名。

2、拍卖人将意向竞买人的资料报委托人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于拍卖会开始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注册人和交纳保证金的人名称必须一致。

3、上述事宜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

六、特别提示:经委托方确认的原承租人按本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并参拍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作放弃相应权利。

七、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专场资料,《租赁权竞买须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竞买申请书》的格式请在诚拍网上自行下载。

八、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联系电话:0574-87715615、87712912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租赁权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本《租赁权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且遵守各项条款的约定,并对自己的竞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现将有关事宜敬告各位:

一、拍卖平台:诚拍网(www.chengpw.com)。

二、拍卖时间:2024年5月23日上午9时至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标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76弄9号<2-5>J-5房屋的租赁权,房屋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建筑面积124.6㎡,租期3年1个月(其中1个月为免租金装修期),房屋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付。首年租金起拍价7.28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不计息)。

四、竞买条件、经营范围及要求:

1、竞买人须为无任何不良诚信记录与重大失信记录。

2、竞买人从事的行业、产业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不得从事有扰民、有污染、有噪音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项目和物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3、竞买人须在租赁合同生效(双方盖章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领取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向出租人备案。

五、报名办法:

1、即日起意向竞买人登录“诚拍网”进行注册、实名认证,在2024年5月22日上午11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选择竞拍标的后提交《竞买申请书》、银行开户信息、征信等资料的原件照片,并申请报名。

2、拍卖人将意向竞买人的资料报委托人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于拍卖会开始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注册人和交纳保证金的人名称必须一致。并申请参拍、冻结保证金,方可出价竞拍。

3、上述事宜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

4、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报名的,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简易流程:实地看样→用户注册→实名认证→参拍报名(提交资料)→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出价)。

六、竞买办法:

1、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2、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3、竞买人凭账号、密码及时登录诚拍网参加本次竞拍,在2024年523上午9时至10自由竞价时间内(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竞买人应根据网络拍卖会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

4、优先承租权竞价过程中的体现:优先承租权人(竞拍号后缀有“优”字样)可以点击“出价”以平台显示的当前价格跟价,如无更高“出价”,则拍归优先承租权人;如有其他竞买人更高“出价”,而优先承租权人不再“出价”的,则拍归“出价”最高的其他竞买人。

5、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在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前2分钟内若还有出价,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启动;在限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再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6、网络在线拍卖会规定时间内有效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7、本次拍卖的每个标的,若只有一位竞买人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凭单位营业执照、竞买申请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征信、开票信息采集表、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买笔录等相关文件。

9、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其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七、成交款租赁保证金及拍卖佣金:

1、拍卖成交后,首年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直接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开户名:宁波市坤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账号:3901130009000219333,开户行:工商银行江北支行,支付时间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房屋租赁合同》由宁波市坤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承租人签订,具体由委托人另行通知,以后每年度租金在下一年度租赁开始前一个月内付清。租金票据由委托人按规定向买受人开具。

2、拍卖成交后,为保证租赁合同的履行,买受人须向委托人支付首年租金金额50%的租赁保证金。

3、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拍卖佣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收费标准的22%向买受人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为:

拍卖成交价5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为1.1%(5%*22%);

超过5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为0.66%(3%*22%);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为0.44%(2%*22%);

以此类推(佣金费率,分段递减;佣金总额,分段相加),按首年租金为计算基数,单个标的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收,最高不超过1.5万元,拍卖佣金从买受人缴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八、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抵作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在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后,余额部分待承租人与委托人签订完《房屋租赁合同》、按规定付清首年租金、租赁保证金后,凭《房屋租赁合同》、首年租金发票、租赁保证金收据等证明材料到本公司办理退款手续(不计息)。

九、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告知委托人,买受人须在30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付押金,《房屋租赁合同》具体签订时间由委托人另行通知。

2、标的物实物由委托人直接交付给承租人,房屋交付日即为风险责任转移时间。

十、标的特别约定和说明

1、本次仅以房屋之现状进行租赁权拍卖,若存在房屋打通等情况,如需隔墙堆砌、修整等,则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拍租屋内若有杂物、垃圾堆放、出现污水,临时建筑物有渗水或附属设施墙面剥落、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窗、锁损坏等情况,买受人须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2、拍租房屋内其他可移动设备、设施、物品均不在本次拍卖租赁范围之内,租赁面积若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的拍卖成交价,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买受人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予多退少补。

3、竞买人必须在拍卖日前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勘查,一旦报名参拍即表明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租赁期限内租金不增幅。

5、本次拍租房屋现有租赁,原租赁期限至2024年531日止;经确认的房屋原承租人按本次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并参拍的,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作放弃相应权利。

6、本次若由原承租人竞拍成交的,则新的租赁合同期限顺延;若非原承租人竞拍成交的,委托人承诺最迟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空置,使标的达到可移交状态。

7、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均由委托人负责结清;标的交付之日起开通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

8、在租赁期间,拍租房屋内的水、电、气等设施,能否开通或者原来已开通或另行开通后能否符合买受人的经营需求,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前自行察看或向有关部门咨询。

9、委托人提供出租房屋的不动产权证,证载用途均已列明,买受人须在承租前自行对租赁房屋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买受人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决策及认可,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消防、环卫、卫生、安监、文化、工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取得、房屋租赁备案证、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房屋分拆出租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买受人承诺独立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买受人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10、本《租赁权竞买须知》未约定的事项以后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请竞买人仔细审阅本竞买须知的附件及所披露的相关内容。

11、租赁期间,除租金外的所有费用支付,委托人与买受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履行,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和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拍卖人对此不作保证,由租赁双方当事人自行负责。

十一、网络竞价特别声明:

1、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本《租赁权竞买须知》、《房屋租赁合同》、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了解以上文件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不认可或者不了解相关内容的,您可以放弃竞拍。

2、一旦进入诚拍网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我公司即视为已接受本《租赁权竞买须知》及附件、诚拍网《用户注册协议》和《网络竞价规则》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的约定,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因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责任。

5、竞买人的网络有效出价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6、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拍卖会前在网站上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十二、法律责任

1、参加网络拍卖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公司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同时,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B.买受人不能按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未按规定支付租金以及租赁保证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C.买受人不按本《租赁权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三、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四、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十五、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六、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附:1.《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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