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成交价 49,600,000元 出价人:A84FB82
结束时间2024-04-30 11:28:41
4人报名
2675次围观
拍卖标的概况:
坐落 |
房屋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中山西路1182弄197号1-50(一层) |
2384.26 |
1088.41 |
4640 |
500 |
上品院8号2-51(二层) |
1898.57 |
866.70 |
||
澄波街455号2-50(二层) |
1819.25 |
830.49 |
||
合计 |
6102.08 |
2785.6 |
||
上述标的共两层(产权证3本,整体带租拍卖),其中:一层菜场房屋建筑面积:2384.26㎡,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期至2024年9月11日止;二层商业用房房屋建筑面积:3717.82㎡(产权证2本);房屋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1年11月30日止, |
中山西路1182弄197号1-50(一层)权证、宗地图、分户图照片
上品院8号2-51(二层)权证、宗地图、分户图照片
澄波街455号2-50(二层)权证、宗地图、分户图照片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4月30日9:00-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址:www.chengpw.com)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中山西路1182弄197号1-50的一层商业用房,房屋建筑面积2384.26㎡;位于上品院8号2-51的二层商业用房,房屋建筑面积1898.57㎡;位于澄波街455号2-50的二层商业用房,房屋建筑面积1819.25㎡。房屋建筑面积合计6102.08㎡,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785.6㎡,起拍价4640万元,竞买保证金500万元(不计息)。该标的整体带租拍卖,租期至2024年9月11日止,
二、展示看样:即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止,与本公司预约看样。
三、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
四、竞拍办法:竞买人须有良好的信用和经济实力的个人或企业法人,并于即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17时止携带有效证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到本公司办理竞拍手续。同时,在诚拍网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完成注册、实名认证等,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注册人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人名称必须一致,逾期不予办理。
五、经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按本拍卖公告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未办理竞拍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联系电话:87810776、87715615、87869881(网络技术服务)、13336669966,地址: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未尽事宜详见诚拍网“www.chengpw.com”上的“拍卖文件”。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竞买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时间:2024年4月30日9:00-11:00(延时除外)
二、拍卖平台:诚拍网(www.chengpw.com)。
三、拍卖标的概况:
坐落 |
房屋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中山西路1182弄197号1-50(一层) |
2384.26 |
1088.41 |
4640 |
500 |
上品院8号2-51(二层) |
1898.57 |
866.70 |
||
澄波街455号2-50(二层) |
1819.25 |
830.49 |
||
合计 |
6102.08 |
2785.6 |
||
上述标的共两层(产权证3本,整体带租拍卖),其中:一层菜场房屋建筑面积:2384.26㎡,目前处于租赁状态,租期至2024年9月11日止;二层商业用房房屋建筑面积:3717.82㎡(产权证2本);房屋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1年11月30日止, |
四、竞拍办法:竞买人须有良好的信用和经济实力的个人或企业法人,并于即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17时止携带有效证件(个人提供身份证,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到本公司办理竞拍手续。同时,在诚拍网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完成注册、实名认证等,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注册人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人名称必须一致,逾期不予办理。
五、竞买办法:
1. 网络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2. 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3. 竞买人凭账号、密码及时登录诚拍网参加本次竞拍。在2024年4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自由竞价时间内(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竞买人应根据网络拍卖会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应价或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加价幅度为5万或5万的倍数。
4. 优先购买权竞价过程中的体现:优先购买权人(竞拍号后缀有“优”字样)可以点击“出价”以平台显示的当前价格跟价,如无更高“出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其他竞买人更高“出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再“出价”的,则拍归“出价”最高的其他竞买人。
5. 拍卖标的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在自由竞价结束时点前2分钟内若还有出价,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启动;在限时竞价时间内,若还有出价,电子应价系统再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再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6. 网络在线拍卖会规定时间内有效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7. 竞买本次拍卖标的,若只有一位竞买人且有效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8.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报名时提交资料的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
9. 拍卖会结束后未买受的竞买人,其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六、成交款及拍卖佣金
1. 成交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30%的首付款,剩余款项应在成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汇入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海曙区西成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宁波甬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阳光分理处,账号:90050301302000434,备注栏内注明:姓名+拍卖款)。委托人按当地税务和本单位财务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开具发票。
2. 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按约定的标准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3.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最后一次支付时方可抵扣拍卖成交款。
八、标的移交
1. 成交价款付清并产权过户完成后,由委托人负责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实物交付之日视为风险责任转移节点。
2. 移交前,标的物涉及的水、电、燃气、通信、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交付后,上述费用改由买受人承担。
3. 租金交接约定:买受人在全额付清成交价款的次日起,原由委托人与承租人约定的租金归买受人所有。且由委托方通知房屋承租人办理变更租赁合同(仅为出租方变更),租赁手续变更日即为租赁关系转移日。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前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和承租人承担责任。委托人将承租人已交付的租赁保证金和维修保证金,以及预交的租赁关系转移日以后的租金,经承租人确认后,于租赁关系转移之日全额交与买受人。
4. 买受人必须在付清拍卖佣金和全额成交价款后,方可启动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共同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拍卖人协助并配合。
5. 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所产生的过户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要求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九、标的特别约定和说明
1. 本次拍卖的房产仅按标的之房地产本身且以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不包括承租人安装的冷库、装修、装潢及室内可移动物品,若存在房屋打通等情况,如需隔墙堆砌、修整等,则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有违章建筑,也由买受人自行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标的外观、品质、结构变化、设施缺损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均以现状为准,房屋的四址界限以权证为准。
2.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标的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实物移交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
3. 本次拍卖标的共有不动产权证3本(整体带租拍卖):其中,一层菜场房屋建筑面积2384.26㎡,目前处于租赁状态,合同租期至2024年8月26日止(年租金为150万元,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经营户租期则延续至2024年9月11日止;二层商业用房房屋建筑面积3717.82㎡,目前空置。
4. 本次拍卖标的为带租拍卖,经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按本次拍卖公告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未办理竞拍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 本次拍卖标的尚存在租赁关系,租赁期满后,买受人若同意续租,需与承租人另签新租赁协议。
6. 买受人对拍卖标的使用和利用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得改变标的的用途。具体经营用途须符合房地产所在地政府城建规划、卫生、防疫、公安、消防、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限制和要求。
7. 屋内如有杂物堆放、渗水、漏水、窗户破损、上下水管道渗漏、墙面剥落、墙体开裂或室内部分设备设施、门、锁损毁等情况,买受人在使用前应做全面检查,并自行负责清理、修理和更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上情况为由反悔,或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清理、修理和赔偿。
8. 房屋移交时,若有水、气、电表报停、被拆及配套设施损坏等情况(或需办理水、电、气开户手续、重新安装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所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 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期限等均出自于不动产权证记载,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过户时,若出现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10. 如房地产勘测管理部门对房地产现状及界址进行重新勘测的,重新勘测费由买受人承担。重新勘测的房地产面积少于原产权证中载明的面积,受让方不得要求补偿。重新勘测的房地产面积超过原房地产的面积,成交价款不作调整,超过部分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11. 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登记后,需一并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相关过户或另行开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2. 拍卖人以文字、图片、语言、网站或其他等方式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卖标的,若与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标的之房地产本身实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
13. 竞买人须在展示看样期间到拍卖标的的现场进行踏勘和尽职调查,对房屋的情况、质量、结构(包括墙体改建、内部结构变动)、使用的状态等作充分了解,一经参拍的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且愿意接受本次拍卖标的之实物现状,愿意接受现状中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
14. 关于承租人在经营期间投入的相关费用及配套设施设备归属,由承租人与买受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应在遵守租赁协议、法律规定以及公平原则基础上妥善处理设施设备的归属、移除、补偿或购买等事项。
十、网络竞价特别声明
1. 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了解以上文件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不认可或者不了解相关内容的,您可以放弃竞拍。
2. 一旦进入诚拍网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我公司即视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用户注册协议》和《网络竞价规则》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合同、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3. 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承诺遵守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
4. 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因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责任。
5. 竞买人的网络有效出价以系统所记录的先后顺序确定,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6. 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拍卖会前通过书面、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竞买人,也可在正式拍卖会前通过诚拍网和网络在线拍卖会“拍卖师发言”上作补充或说明,竞买人一经参拍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十一、法律责任
1. 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 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不予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和佣金;同时,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成交款和拍卖佣金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C.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 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三、如网络拍卖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举行,则将暂停拍卖,等网络恢复后另行通知。
十四、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五、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领先 | A84FB82 | 49600000.000 | 2024-04-30 11:26:41 |
出局 | A9FD9F4 | 49550000.000 | 2024-04-30 11:26:39 |
出局 | A84FB82 | 49500000.000 | 2024-04-30 11:26:35 |
出局 | A9FD9F4 | 49450000.000 | 2024-04-30 11:26:27 |
出局 | A84FB82 | 49400000.000 | 2024-04-30 11:26:10 |
出局 | A9FD9F4 | 49350000.000 | 2024-04-30 11:26:06 |
出局 | A84FB82 | 49300000.000 | 2024-04-30 11:25:37 |
出局 | A9FD9F4 | 49250000.000 | 2024-04-30 11:24:54 |
出局 | A84FB82 | 49200000.000 | 2024-04-30 11:24:48 |
出局 | A9FD9F4 | 49150000.000 | 2024-04-30 11:23:24 |
出局 | A84FB82 | 49100000.000 | 2024-04-30 11:23:12 |
出局 | A9FD9F4 | 49050000.000 | 2024-04-30 11:21:33 |
出局 | A9D51C2 | 49000000.000 | 2024-04-30 11:21:29 |
出局 | A9FD9F4 | 48950000.000 | 2024-04-30 11:20:05 |
出局 | A9D51C2 | 48900000.000 | 2024-04-30 11:20:01 |
出局 | A9FD9F4 | 48850000.000 | 2024-04-30 11:19:53 |
出局 | A9D51C2 | 48800000.000 | 2024-04-30 11:19:41 |
出局 | A9FD9F4 | 48750000.000 | 2024-04-30 11:19:17 |
出局 | A9D51C2 | 48700000.000 | 2024-04-30 11:19:12 |
出局 | A9FD9F4 | 48650000.000 | 2024-04-30 11:17:45 |
出局 | A9D51C2 | 48600000.000 | 2024-04-30 11:17:40 |
出局 | A9FD9F4 | 48550000.000 | 2024-04-30 11:16:23 |
出局 | A9D51C2 | 48500000.000 | 2024-04-30 11:16:17 |
出局 | A9FD9F4 | 48350000.000 | 2024-04-30 11:15:02 |
出局 | A9D51C2 | 48300000.000 | 2024-04-30 11:14:52 |
出局 | A9FD9F4 | 48250000.000 | 2024-04-30 11:13:55 |
出局 | A9D51C2 | 48200000.000 | 2024-04-30 11:12:32 |
出局 | A9FD9F4 | 48150000.000 | 2024-04-30 11:11:04 |
出局 | A9D51C2 | 48100000.000 | 2024-04-30 11:10:47 |
出局 | A9FD9F4 | 48050000.000 | 2024-04-30 11:10:42 |
出局 | A9D51C2 | 48000000.000 | 2024-04-30 11:09:28 |
出局 | A84FB82 | 47950000.000 | 2024-04-30 11:09:24 |
出局 | A9D51C2 | 47900000.000 | 2024-04-30 11:08:15 |
出局 | A84FB82 | 47850000.000 | 2024-04-30 11:08:11 |
出局 | A9D51C2 | 47800000.000 | 2024-04-30 11:06:55 |
出局 | A84FB82 | 47750000.000 | 2024-04-30 11:06:50 |
出局 | A9D51C2 | 47700000.000 | 2024-04-30 11:06:24 |
出局 | A84FB82 | 47650000.000 | 2024-04-30 11:06:12 |
出局 | A9D51C2 | 47600000.000 | 2024-04-30 11:05:13 |
出局 | A84FB82 | 47550000.000 | 2024-04-30 11:05:08 |
出局 | A9D51C2 | 47450000.000 | 2024-04-30 11:04:45 |
出局 | A84FB82 | 47400000.000 | 2024-04-30 11:04:40 |
出局 | A9D51C2 | 47350000.000 | 2024-04-30 11:03:28 |
出局 | A84FB82 | 47300000.000 | 2024-04-30 11:03:24 |
出局 | A9D51C2 | 47250000.000 | 2024-04-30 11:02:02 |
出局 | A84FB82 | 47200000.000 | 2024-04-30 11:01:58 |
出局 | A9D51C2 | 47150000.000 | 2024-04-30 11:00:39 |
出局 | A87F6C2 | 47100000.000 | 2024-04-30 11:00:33 |
出局 | A9D51C2 | 47050000.000 | 2024-04-30 11:00:23 |
出局 | A84FB82 | 47000000.000 | 2024-04-30 11:00:19 |
出局 | A9D51C2 | 46950000.000 | 2024-04-30 10:59:14 |
出局 | A87F6C2 | 46900000.000 | 2024-04-30 10:59:10 |
出局 | A9D51C2 | 46850000.000 | 2024-04-30 10:58:11 |
出局 | A87F6C2 | 46800000.000 | 2024-04-30 10:58:05 |
出局 | A9D51C2 | 46750000.000 | 2024-04-30 10:56:45 |
出局 | A84FB82 | 46700000.000 | 2024-04-30 10:54:10 |
出局 | A87F6C2 | 46650000.000 | 2024-04-30 10:47:37 |
出局 | A9D51C2 | 46600000.000 | 2024-04-30 10:47:08 |
出局 | A9FD9F4 | 46550000.000 | 2024-04-30 10:45:23 |
出局 | A9D51C2 | 46500000.000 | 2024-04-30 10:37:01 |
出局 | A84FB82 | 46450000.000 | 2024-04-30 10:18:34 |
出局 | A87F6C2 | 46400000.000 | 2024-04-30 09:08:23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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