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报名的拍品
起拍价 66元
结束时间2024-04-08 11:00:00
2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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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北仑宁波港外危险货物场站(半山堆场)地块边坡治理工程多余土石方一批(包括石料、岩渣等),估算数量为 97.5万立方米。起拍价 66元/立方米,保证金:1300万元,加价幅度 1 元/立方米。
特别提示:以上为估算数据,最终以工程结束后根据第三方测绘机构测绘方量为准进行结算。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4月 8日上午9:00—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http://www.chengpw.com/)对多余土石料进行公开网络拍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北仑宁波港外危险货物场站(半山堆场)地块边坡治理工程多余土石方一批(包括石料、岩渣等),估算数量为 97.5万立方米。起拍价 66元/立方米,保证金:1300万元,加价幅度 1 元/立方米。
特别提示:以上为估算数据,最终以工程结束后根据第三方测绘机构测绘方量为准进行结算。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石料开采加工、销售或土石方工程等相关内容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具备石料堆放的合法的必要场所(提供自有的产权证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
3、竞买人不得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三、竞价规则: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展示看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日16时前可接受咨询、预约实地看样。
请各竞买人在拍卖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拍卖文件,并进行实地看样,做好标的尽调工作。
五、报名办法:
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可在诚拍网提交有效证照及相关审核资料完成注册、实名认证,参拍报名并审核通过。竞买人须在2024年4月7日 17 时前,按诚拍网系统提示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本公司账户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② 注册人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六、联系方式:13336669966(金) 87810776、
15168150877(柴)、87869881(技术)
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注:请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下载)
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联系电话:0574-89384382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交易各方当事人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并依照《拍卖公告》制定本《拍卖须知》。
第二条 拍卖人依法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拍卖须知》,做好拍卖前的拍品尽调工作,一经参拍即表示竞买人愿意接受本《拍卖须知》的全部条款,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
第三条 拍卖人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拍卖活动,有权对本《拍卖须知》的条款做出解释。
第二章 拍卖标的
第四条 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宁波港外危险货物场站(半山堆场)地块边坡治理工程多余土石方一批,数量体积为97.5万立方米(包括石料、宕渣等)。起拍价 66 元 /立方米,保证金:1300 万元,加价幅度1元/立方米。
注:以上为暂估数据,最终以工程结束后根据第三方测绘机构测绘方量为准进行结算。
第三章 拍卖活动
第五条 竞买人资格:1、竞买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石料开采加工、销售或土石方工程等相关内容的企业法人。2、竞买人具备石料堆放的合法的必要场所(提供自有的产权证原件或租赁合同原件)。3、竞买人不得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第六条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会前须认真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相关拍卖文件,进行现场实地看样,包括通过询问委托人的工作人员、查阅有关评估报告、对标的进行评价或估值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以获取拍卖标的的具体信息,如对标的有疑议或不清楚的内容,须在拍卖会开始前向委托人或拍卖人咨询了解。
第七条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为裸价,不包含拍卖佣金等。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第八条 竞买人报名注册:①竞买人须按照诚拍网的要求提交有效证照及相关审核资料完成注册、实名认证,进行参拍报名,并进行审核通过。②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应按诚拍网系统提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拍卖成交的,拍卖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未成交的,在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给竞买人(不计息)。
第九条 竞买人在竞价平台上注册的账户和密码是参加平台竞价的必要依据,应自行慎重保管,若因转交他人、遗忘或被盗等产生的结果及可能导致的纠纷和经济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竞买人凭账号、密码及时登录诚拍网参加本次竞拍,在自由竞价时间内(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为准)根据网络拍卖会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加价。
第十条 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具体规则详见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第十一条 在竞价前,竞买人应选择良好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电脑操作;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应仔细核对报价金额是否有误;为确保竞价过程顺利进行,应适时刷新页面。
第十二条 网络拍卖中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拍卖人在此明确声明对技术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第十三条 买受人是指拍卖人在拍卖活动中所确认的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 2 个工作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竞价记录》上签名或盖章。上述文件不论买受人是否签署,其全部条款即对买受人产生约束力并生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其附件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同等效力,买受人应一并遵循。如拍后反悔,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第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4 年 4 月 12 日前凭《成交确认书》和相关证照、证明文件等与委托人签订《土石方买卖合同》。
第十五条 若拍卖文件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之前书面告知竞买人。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第十六条 在拍卖会举行前,如委托人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则竞买人应当无条件的予以接受,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予以退还(不计息),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的一切损失。
第四章 价款结算和拍品移交
第十八条 成交价款支付及拍品移交
①成交款支付:买受人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土石方买卖合同》,并在成交后5天内按拍卖的成交单价*数量体积暂估方量(计97.5万立方米)支付成交款30%,余款在15天内付清。拍卖成交款统一汇入指定专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帐号:76810188000045992,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②成交款结算:成交款以工程结算结束后,委托人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测绘方量*成交单价进行结算,成交款予以多退少补(不计息)。
③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不再另行开具任何发票 ,如买受人需开具发票,所产生的费用和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对价款的收取只开具收款收据。
④移交: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后,由委托人委托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分批次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
⑤施工单位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后,买受人应按规定及时将标的物运送至确定的堆场,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⑥在拍卖标的移交和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搬运费、上车费、运输费、安全维护费、文明施工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石料在搬运、运输等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状况和风险。
第十九条 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支付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固定拍卖佣金298000元。拍卖佣金不以暂估的方量和实际测绘方量的差异而作退补。
第五章 特别约定
位于北仑宁波港外危险货物站(半山堆场)地块边坡治理工程回填后多余土石方估算数量为97.5万立方米,具体包括剥离物40.15万立方米,强风化矿约为50.03万立方米,中风化7.32万立方米。该数据摘其第三方专业机构报告。
由于拍品的特殊性及具体要求,拍卖人提醒各位竞买人在认真阅读《拍卖须知》的基础上,承诺愿意接受“特别约定”条款后,再行报名参拍。
第二十条 本次拍卖是依法经公告程序,并以标的目前所处的实际现状进行拍卖,提供的标的信息资料仅供核对现场参考使用。标的拍卖前已经过公告及现场展示,标的的位置、数量、品质状况、缺陷情况等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为带瑕疵的拍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责任。以上事项所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及成交关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作为解除拍卖成交关系,迟延或者拒绝支付拍卖成交款之理由。关于石料的品质,以工程的实际情况为准,买受人须承担如石料品质不达预期所带来的风险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买受人成交后,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转为签定《土石方买卖合同》后的履约保证金,由拍卖人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
第二十二条 买受人在提取标的物时需听从委托人的指令,不得随意自行挑选。未按委托人指令提取石料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根据《土石方买卖合同》约定扣除买受人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因土石料装卸、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人身损害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买受人在清运作业过程中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安民告示,设置必要的施工警戒标志、线杆保护措施、制定保障人员出行安全畅通的保证措施。装运车辆必须是符合交警、综合执法、路政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的环保车辆,不得超限超载。装运车辆和运输路线,在装运前买受人须报相关部门和委托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次装运涉及到村道运输的,由买受人自行与村里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因运输中引发的道路或设施等财产损坏或人身损害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拒绝赔偿的,委托人有权垫付相关费用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委托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
第二十五条 买受人提货时应服从委托方和现场施工单位的管理,装运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委托方或施工单位通知为准,土石料随工程进度委托方或施工单位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装运具体时间及地点,但应及时通知买受人。
第二十六条 为确保治理工程顺利实施,买受人需对治理区堆放的标的物及时清运;买受人未及时清运,经现场核实后,由委托方或施工单位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在接到通知后仍然未装运的,买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3000元/日进行计算;买受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仍然未装运的,买受人除需承担成交总价1%的违约金,委托方有权从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不足部分委托方向买受人追偿。
第二十七条 拍卖成交之前,因故中止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向拍卖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免责声明: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风险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基本的介绍和说明,但拍卖标的仍有可能存在其他潜在的或隐含的瑕疵风险。由于标的自始并非拍卖公司掌控,拍卖公司所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介绍,主要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材料,同时拍卖公司可能对拍卖标的历史情况、实际现状、未来风险提出了一些预测性、假设性、直观性的参考性意见说明文字及材料,并不能保证准确的以文字、材料描述标的已知瑕疵状况,或准确预见隐含在标的内部潜在的瑕疵问题,无法完整揭示标的隐含的投资风险,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视频、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务必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各种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拍标的的实际现状,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以实物现状移交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按照《拍卖法》第六十一条声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等,且不承担本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已知或隐含的瑕疵)。
第二十九条 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人有权单方面的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无条件的收回拍卖标的,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执行。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2)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的,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3)买受人不按本《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4)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公司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对竞买人或买受人的通知或催告事宜,以其报名时所登记的联系电话为通讯方式,若该项不作记载,则以其身份证所载的住所为通讯地址。因无法联系或无法送达而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
第三十一条 附件《土石方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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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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