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可报名的拍品
起拍价 195,000,000元
结束时间2024-01-10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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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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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
房屋权证号 |
房屋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性质 |
使用期限 |
兴海中路439号等 |
浙(2017)宁海县不动产第0002165号 |
25618.82 |
4970.67 |
其他商服用地 /商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1年05月03日止 |
兴海中路439号 |
浙(2019)宁海县不动产权第0004986号 |
8063.05 |
1816.41 |
其他商服用地 /商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1年05月03日止 |
合计 |
33681.87 |
6787.08 |
|
||
注:1、本标的整个区域占地面积约40亩,有建筑物6栋(面积约50000㎡),除建筑用地外还包含停车场、公共道路、绿化、鱼池、花园等配套设施;
3、银行有抵押;
4、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请优先购买权人按照本拍卖公告的要求缴纳保证金并办理竞拍手续,如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5、本次拍卖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以看样时的实物现状为准;
6、评估价格:214637902元。 |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1月10日上午9:30至11:30 (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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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
房屋权证号 |
房屋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性质 |
使用期限 |
兴海中路439号等 |
浙(2017)宁海县不动产第0002165号 |
25618.82 |
4970.67 |
其他商服用地 /商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1年05月03日止 |
兴海中路439号 |
浙(2019)宁海县不动产权第0004986号 |
8063.05 |
1816.41 |
其他商服用地 /商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1年05月03日止 |
合计 |
33681.87 |
678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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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标的整个区域占地面积约40亩,有建筑物6栋(面积约50000㎡),除建筑用地外还包含停车场、公共道路、绿化、鱼池、花园等配套设施;
2、地下室建筑约17530㎡(以实际看样为准),其中72个车位已转让,自有车位121个(该部分有产权证)、附赠门卫室(面积约36㎡);
3、银行有抵押;
4、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请优先购买权人按照本拍卖公告的要求缴纳保证金并办理竞拍手续,如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5、本次拍卖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以看样时的实物现状为准;
6、评估价格:214637902元。 |
起拍价(底价):1.95亿元,拍卖保证金:2000万元 ,加价幅度:50万元。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
三、竞买人条件: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有规定资质的,竞买人应当具备。
四、报名办法:竞买人须在2024年1月10日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
五、咨询看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实地看样。看样请提前联系,将统一安排。
联系电话:拍卖人:13336669966(金先生)、0574-87869881、0574-87715615。
看房电话:18858466000(陈先生)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细资料可在诚拍网下载。
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拍卖标的的特点,制定本《不动产拍卖须知》,请各位竞买人认真阅读。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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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
房屋权证号 |
房屋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性质 |
使用期限 |
兴海中路439号等 |
浙(2017)宁海县不动产第0002165号 |
25618.82 |
4970.67 |
其他商服用地 /商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1年05月03日止 |
兴海中路439号 |
浙(2019)宁海县不动产权第0004986号 |
8063.05 |
1816.41 |
其他商服用地 /商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1年05月03日止 |
合计 |
33681.87 |
678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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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标的整个区域占地面积约40亩,有建筑物6栋(面积约50000㎡),除建筑用地外还包含停车场、公共道路、绿化、鱼池、花园等配套设施;
2、地下室建筑约17530㎡(以实际看样为准),其中72个车位已转让,自有车位121个(该部分有产权证)、附赠门卫室(面积约36㎡);
3、银行有抵押;
4、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请优先购买权人按照本拍卖公告的要求缴纳保证金并办理竞拍手续,如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5、本次拍卖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以看样时的实物现状为准;
6、评估价格:214637902元。 |
起拍价(底价):1.95亿元,拍卖保证金:200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 。
二、竞买办法
1、竞买人条件: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有规定资质的,竞买人应当具备。
2、意向竞买人须按里要求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个人须上传身份证,法人须上传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拍卖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10日上午9:30至11:3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4、咨询看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实地看样。看样请提前联系,将统一安排。
联系电话:拍卖人:13336669966(金先生)、0574-87869881、0574-87715615。
委托人:18858466000(陈先生)
5、根据诚拍网网络平台(www.chengpw.com)“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要求交纳保证金。
6、拍卖简易流程:网络注册——实地看样——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
7、标的移交流程:拍卖成交——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款及佣金——移交标的。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
四、拍卖规定:
(1)在诚拍网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2)本次拍卖仅按标的展示看样时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对标的的介绍仅为方便竞买人了解拍品,如和实际情形有差异的,皆以实际情形为准。竞买人一旦参加竞拍的即表示对拍品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无异议。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3)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认真阅读《不动产拍卖须知》,了解《不动产拍卖须知》的相关内容。不清楚的应在拍卖前向拍卖人咨询了解。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与拍卖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4)拍卖未成交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特别约定和说明
(1)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无法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买受人应按政策规定的要求,自行满足规定的条件,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相关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尽调:拍卖人按委托人的委托信息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交割,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和保证,相关介绍、描述、图片、资料等仅供参考。竞买人务必对标的物进行实地看样、尽调,全面了解标的全部情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并自行承担风险责任。未实地看样、尽调,视为竞买人愿意接受标的物之现状和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拍卖为整体拍卖、带租拍卖(详细租赁情况可联系拍卖人进行咨询)。
(4)标的物现状:本标的整个区域占地面积约40亩,有建筑物6栋(面积约50000㎡),除建筑用地外还包含停车场、公共道路、绿化、鱼池、花园等配套设施。拍卖标的房屋有证建筑面积约33682㎡,包括一号楼1-8层,三号楼、四号楼、五号楼、六号楼;无证建筑面积约17566㎡,包括:地下室建筑约17530㎡,其中72个车位已转让,自有车位121个(该部分有产权证)、门卫室(面积约36㎡)。①一号楼除300㎡左右未出租,其余14597㎡已出租;②三号楼及四号楼约9404㎡已出租(其中三号楼三、四层租赁双方有纠纷,法院判决后,承租方还在上诉阶段),上述①、②房产年租金收入共计约572万元;③四号楼剩余部分约3995㎡,上述③房产出让人转让后要求返租,租金按每月10元㎡,共计约48万元,期限要求五年内,合计租金收益约619万元;④五号楼约3132㎡及六号楼约2114㎡(含六号楼地下室)竞得方可自用。注:有抵押(抵押给银行)。
(5)买受人按要求支付成交价款后,完成房产和物业管理移交。自付款之日起,未来租金归买受人所有。
(6)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与出让人自行协商办理,拍卖人进行协助。
(6)本次拍卖的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均出自于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成交后在办理过户时,若存在面积上的差异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和成交价格;成交款项也不作退补。
(7)本次拍卖仅以房地产本身并以房地产之现状进行拍卖,不包括房屋内可移动物品,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于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结构、可使用程度以及装修或改造后发生的相关变动(包括各墙体结构的变动等)等已告知或未告知的瑕疵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应仔细踏勘,并对标的的物业、水电等价格作充分了解。
六、成交价款的支付和拍品的移交方式
(1)拍卖成交后,成交款项支付至出让人指定账户。付款要求:买受人须在7天内支付1亿元,剩余款项于出让人收到自规局或税务部门通知其应补缴的出让金或增值税后第二日付清。
户名:宁波紫园生物医药研发有限公司
账号: 宁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 201000236544644
(2)买受人按要求支付1亿元后,进行房产和物业管理移交。自出让人收到自规局通知其应补缴的出让金或增值税后的第二日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款后,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理由出让人与买受人自行协商)。
七、过户税费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时产生的出让方的9%的增值税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除9%的不动产增值税外的其他应由出让方承担的税费均由出让方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八、拍卖佣金
竞买人拍卖成功后,拍卖人按约定收取拍卖佣金买受人的拍卖费用于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费用支付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76810188000045992,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
九、法律责任
(1)免责声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的房屋品质、结构,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缺陷),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一切以展示看样时的现状为准。
(2)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
A.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的。
B.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C.买受人不按本《不动产拍卖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十一、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9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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