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
成交价 2.84元 出价人:AFF7D67
结束时间2021-11-10 11:07:16
9人报名
1940次围观
拍卖标的: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2021- 2022年卷烟包装箱,50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预计共有70万个左右(具体数量合同周期内按实结算)。起拍价:1.8元/个,拍卖保证金:20万元。
注:另包含异型烟包装箱(规格小于50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的所有异型包装箱)、废旧包装箱:
①异型烟包装箱:预计共有15万个(具体数量合同周期内按实结算),结算单价按50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成交价的11/18价格;
②废旧包装箱,结算单价1.67元/公斤(含税)。
买受人一旦成交,标准卷烟包装箱、异型烟包装箱及废旧包装箱都要按委托人的要求一并回收。
受委托,兹定于2021年11月10日9:00至11:00止(延时除外)在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chengpw.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2021- 2022年卷烟包装箱,50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预计共有70万个左右(具体数量合同周期内按实结算)。起拍价:1.8元/个,拍卖保证金:20万元。
注:另包含异型烟包装箱(规格小于50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的所有异型包装箱)、废旧包装箱:
①异型烟包装箱:预计共有15万个(具体数量合同周期内按实结算),结算单价按50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成交价的11/18价格;
②废旧包装箱,结算单价1.67元/公斤(含税)。
买受人一旦成交,标准卷烟包装箱、异型烟包装箱及废旧包装箱都要按委托人的要求一并回收。
二、竞买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三、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四、竞买办法:竞买人须在2021年11月9日下午5时前登陆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完成企业账户实名注册认证(企业账户注册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并按诚拍网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企业对公账户转账支付拍卖保证金)。
五、联系电话:18069007760、0574-87715615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请登陆诚拍网(www.chengpw.com)拍卖平台查看。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受委托,本公司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法规,现将有关事项敬告如下,各竞买人务必遵照执行,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拍卖标的
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2021- 2022年卷烟包装箱50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预计共有70万个左右(具体数量合同周期内按实结算)。起拍价:1.8元/个,拍卖保证金:20万元。
注:另包含异型烟包装箱(规格小于50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的所有异型包装箱)、废旧包装箱。
①异型烟包装箱:预计共有15万个(具体数量合同周期内按实结算),结算单价按50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成交价的11/18价格;
②废旧包装箱,结算单价1.67元/公斤(含税)。
买受人一旦成交,标准卷烟包装箱、异型烟包装箱及破损包装箱都要按委托人的要求一并回收。
二﹑竞买办法
1、竞买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请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上完成实名注册登记(法人须上传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即日起至2021年11月8日止,与本公司联系看样事宜。
4、根据诚拍网网络平台(www.chengpw.com)“报名交保证金”相关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1月9日下午5时前,保证金须企业对公账户转出。
5、拍卖简易流程:网络注册——实地看样——交纳保证金——参加竞买。
6、标的移交流程:拍卖成交——签订成交确认书——付清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三、竞买规定
1、竞价时间、地点:2021年11月10日9:00-11:00(延时除外)在诚拍网(www.chengpw.com)网络拍卖平台。
2、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为裸价,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标的物移交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网络拍卖会由本公司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依法确认网上出价及买受人,拍卖时的加价幅度以网络平台上公布的为准并可由拍卖师根据出价情况进行调整。
4、本次网络竞价设有最高价延时系统,标的自由竞拍周期为2小时,延时时间为5分钟(300秒)。
5、本次拍卖仅按标的物之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认可标的之现状,并愿意接受标的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
6、竞买人:
①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一经参拍,即表示愿意接受本须知的所有规定,并自愿履行《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
②竞买人一经参拍,即表示已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未经咨询看样参拍的,责任自负。
③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④竞买人应对自己账号(用户名)、密码及网络的安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之现状,并愿意遵守本《竞买须知》、《诚拍网网络拍卖特别约定》规定的条款和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
①在网络拍卖平台规定时间内出价最高(须不低于保留价)且由拍卖师确认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②拍卖成交后,网络成交买受人须在2021年11月12日下午5时点前与拍卖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接到委托人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
④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付清履约保证金后,由委托人通知拍卖人,保证金无息退还。
8、若本竞买须知需要修正或补充的,拍卖人可以在举行拍卖会前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发布相关修正或补充内容,也可在拍卖会上由拍卖师通过诚拍网网络拍卖平台(www.chengpw.com)的“拍卖师发言”予以说明或补充。竞买人一经参拍或应价的,均视为已接受此修正或补充。
四、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的支付
1、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署《2021-2022年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卷烟包装箱出售合同》,并向甲方支付二十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的具体起止时间由委托人确认。
2、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是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金,不作购买卷烟包装箱款使用;买受人按合同履行完毕后,且无任何违约、赔偿等情况的,委托人将在合同履行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凭买受人出具的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有违约,则相应扣除。
3、委托人指定账户信息:
账户: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
账号:1207011209025000746,
开户行:台州市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4、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成交的,成交价在50万元(含)以下的佣金率为3.8%;成交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以下的佣金率为2.28%;成交价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含)以下的佣金率为1.52%,佣金费率,分段递减;佣金总额,分段相加。)
成交价=50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预计数量*成交单价+异型烟包装箱预计数量*结算单价。拍卖佣金直接在买受人保证金中扣除。
5、逾期支付或不支付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标的物移交
1、买受人按照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及时提货(烟箱每日提货,废烟箱每10天提货一次或两次。如有变动,委托人另行通知),每日将货款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再运走包装箱。
2、买受人进场提货时,必须服从委托人管理,遵守委托人的规章制度;买受人还需每天安排人员负责委托人指定中烟公司需回收的卷烟包装箱按品牌分类、整理(十只一捆,30捆一托盘)及时放入委托人指定的暂存仓库,并负责中烟回收卷烟包装箱的装车工作,涉及的纸箱整理、打包和运输、装车、人工、包装用具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运输工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运输安全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每次运装结束后,买受人要清理好现场,保持现场整洁。
3、买受人需在合同签订后二十日内,打包并运走委托人仓库现存卷烟包装箱。
六、特别约定
1、委托人可根据委托人行业关于卷烟包装箱回收的政策调整等因素确定实际向买受人出售卷烟包装箱的数量。货款结算时,按实际的数量结算,委托人向买受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买受人要保证将收购的卷烟包装纸箱合法利用,卷烟包装纸箱售出后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合同期内,买受人对收购的卷烟包装纸箱经营自负盈亏。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对其所竞得的拍卖标的的处置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的意见,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5、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后如有以下违约情况,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①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或未按委托人另行提出的通知要求支付货款并取运卷烟包装纸箱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取运标准卷烟包装纸箱0.5元/只/天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如买受人超过7个自然日未取运卷烟包装纸箱,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委托人若发现买受人将卷烟包装纸箱用于非法用途,将立即解除合同,追究买受人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买受人须按本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③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立即解除本合同,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④如买受人有其它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委托人视买受人为违约,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6、其他特别约定的条款事项,按委托人与买受人双方签署的《2021-2022年度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卷烟包装纸箱出售合同》的条款执行。
7、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在线拍卖方式。特别提醒:参与网络同步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网络同步拍卖竞买人遇到的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买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七、法律责任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标的存在的任何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买受人不得在拍卖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2、买受人有下列违约情况,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可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单方面无条件收回拍卖标的。
①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竞价记录》、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若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②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的,拍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依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有操纵竞价、弄虚作假行为的,拍卖人有权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在拍卖前,委托人如决定中止、暂缓或终止委托拍卖的,竞买人应当无条件地予以接受,拍卖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九、相关附件为本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本须知的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一、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6900760、0574-87715615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诚拍网网络竞价规则
一、法律依据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参加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对应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附件等专场资料,并以此对自己在网络竞价中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
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具备网络操作的能力。
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卖人财产的权利。
四、竞买须知
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五、网站注册及实名认证
1、竞买人/竞买机构需要登录诚拍网-个人中心,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自行确定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回复系统自动发送的手机验证码予以确认,进行注册操作。
2、注册成功后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诚拍网,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选择您要认证的账户类型(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提交信息,进入实名认证操作。
六、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帐号、密码,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
2、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
3、凡在诚拍网上以竞买人的帐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自己的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4、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人。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委托办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诚拍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规定的时间内,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八、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1、缴纳次数:每参加一场拍卖会的竞价,都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每一个标的单独设置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根据保证金的提示额以转账方式支付。
3、缴纳方式: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锁定在本场网络拍卖会内,请竞买人确认持卡银行的支付限额以及卡内余额。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竞买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两日支付保证金,以免错过竞价;
2)建议汇款时间:工作日8:30-16:30;不支持在浙商银行各网点缴现或转账(包括手机、网银转账),也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4、锁定期限:从缴纳成功开始进行锁定,竞价成功及不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都在拍卖结束后按《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释放。
5、保证金的退回:网络拍卖结束后,竞价成功者,其拍卖保证金的处理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约定为准;竞价失败者,保证金将在《竞买须知》约定时间内(不计息)退回到付款的银行卡里。(注意:请竞买人关注保证金流向,如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退回,请联系拍卖人)
6、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买受人在网络竞价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记录》等相关文件的;
7、转账汇款情况说明(以人民银行大小额系统时间为准):
汇款渠道 |
汇款运行时间 |
汇款金额 |
汇款范围 |
大额系统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全国 |
小额系统 |
7*24小时 |
小于等于5万元 |
全国 |
实时清算系统(企业) |
工作日8:30-16:30 |
无金额限制 |
同城 |
九、网络竞价方式
1、采取有保留价(底价)或无保留价(底价)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网络在线竞价。标的起拍价不等同于保留价(底价),最高出价达不到保留价(底价)则不成交。
2、竞价方式分为网络拍和逐个拍;网络拍即拍卖会中所有拍品同时开始竞价,逐个拍即拍卖会中拍品按顺序逐一竞价。
十、标的物网上展示
1、拍卖人通过标的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在网上发布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对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应以亲自调查为准。
2、竞买人进入本次网络竞价页面,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之一切现状,同意遵守本《网络竞价规则》、标的相应的《竞买须知》及附件等条款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网络竞价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出价及成交原则
1、出价规则:
1)出价时必须在拍卖人约定的时间才有效,不在约定时间出价均为无效出价。
2)出价只能大于或等于起拍价。
3)点击出价后,系统按照固定的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按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为>=1的整数)。网页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出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取消”。
4)出价者在自己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5)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出价延时是指,当标的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标的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例: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300秒),竞价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5分1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竞价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5秒;如果在22点03分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8分……以此类推,直到最后5分钟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标的物的竞价结束。
注意:网络竞价有固定的竞拍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时间以网站服务器响应时间为准。
3、成交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1)有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最高出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2)无保留价:至少1人报名,且有效出价的,即可成交。
3)确认成交:网络竞价结束时,竞买人的有效最高出价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十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按标的对应《竞买须知》规定的时间内至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属于买受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十四、拍卖款结算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竞买须知》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如逾期将视为买受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说明
因特殊情况可在竞价开始前或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取消订单(除出价最高者外),重新选择拍品报名参拍。但由于重新报名参拍而错过竞价时间,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网上竞买风险声明:
1、因注册信息不准确、资料提供不完善、竞买保证金交纳不及时,造成申请人用户名不能被审核通过,从而不能登陆竞价页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的竞买账号和密码一经注册后,因泄露、丢失、遗忘登录密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为互联网可能出现不可控的波动问题,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有可能遇到由于无法控制且不可预知的网络、电路、系统、设备等故障、系统被网络黑客人为攻击、电脑病毒恶意攻击及其它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或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竞拍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拍卖人有权暂停竞价,并宣布竞价无效。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程序不能控制的因素导致服务中断、报价中断或其他缺陷,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第三方入驻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的诚拍网平台进行竞价拍卖的,也适用本网络竞价规则。
十八、本规则由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诚拍网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您继续使用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2021年5月22日实行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年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
卷烟包装纸箱出售合同
(合同样稿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定为准)
甲方: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
乙方:
经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售卷烟包装箱事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出售的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 年卷烟外包装箱,标准卷烟包装纸箱(50条装装烟箱,不分单、双瓦纸箱),一年预计纸箱70万只,具体数量合同周期内按实结算,单价为 元/只;异型烟包装箱(规格小于50条装标准卷烟包装箱的所有异型包装箱),一年预计纸箱15万只,具体数量合同周期内按实结算,单价为 元/个;废旧包装箱,按评估价执行,具体数量合同周期内按实结算,结算单价1.67元/公斤(含税)。
甲方可根据甲方行业关于卷烟包装纸箱回收的政策调整等因素确定实际向乙方出售卷烟包装纸箱的数量。货款结算时,按实际的数量结算,甲方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十二个月后终止。
第三条 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00000 元(人民币大写: 贰拾万元整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是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金,不作购卷烟包装纸箱款使用;乙方按合同履行完毕后,且无任何违约、赔偿等情况的,甲方将在合同履行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出具的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有违约,则相应扣除。
第四条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提货(烟箱每日提货,废旧烟箱每10天提货一次或两次。如有变动,甲方另行通知),每日将货款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再运走包装箱。
第五条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二十日内,打包并运走甲方仓库现存纸箱(库存纸箱数量详见第一条)。
提货地点:台州湾经济产业集聚区长浦路666号。
第五条 结算方式
现库存纸箱必须做到每日结算,日结日清,每日缴入甲方指定帐户。后期产生的纸箱,乙方每次提货前先到甲方核实当天提货数量,货款每日结算一次,将当日所收到旧包装箱的货款缴入甲方指定帐户,货款必须做到日结日清,不得赊欠。合同期满最后一天的货款应在当日结清。
单位名称: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
开户银行:台州市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 号:1207011209025000746;
第六条 权利与义务
1.除甲方行业内部回收利用外,甲方保证按合同向乙方出售卷烟包装纸箱。
2.乙方在每次取运卷烟包装纸箱前应与甲方事先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发货。
3.乙方进场提货时,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卷烟配送仓库相关规章制度。
4.乙方需每天安排人员负责甲方指定中烟公司需回收的烟纸箱按品牌分类、整理(十只一捆,30捆一托盘)及时放入甲方指定的暂存仓库,并负责中烟回收纸箱的装车工作,涉及的纸箱整理、打包和运输、装车、人工、包装用具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运输安全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如遇卷烟供货高峰期或临时性活动等情况,在接到甲方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后二日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无条件完成卷烟包装纸箱的取运工作。
6.乙方要保证将收购的卷烟包装纸箱合法利用,卷烟包装纸箱售出后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7.每次装运结束后,乙方要清理好现场,保持现场整洁。
8.合同期内,乙方对收购的卷烟包装纸箱经营自负盈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未按甲方另行提出的通知要求支付货款并取运卷烟包装纸箱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取运标准卷烟包装纸箱0.5元/只/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超过7个自然日未取运卷烟包装纸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逾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500元;乙方逾期五日未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且乙方仍需支付所欠货款。
3.甲方若发现乙方将卷烟包装纸箱用于非法用途,将立即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须按本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 如乙方有其它单方面不履行合同的行为,甲方视乙方为违约,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乙方到甲方提货期间,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要求,如因乙方过错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必须全额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如因甲方行业政策性调整或上级文件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经协商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法律效应。
第十一条 供应商履约评价每季度评价一次,若低于70分,则评价不合格,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
甲方:浙江省烟草公司台州市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履约评价表(物资)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
采购单位 |
|
采购计划编号 |
|
|
供应商名称 |
|
合同起止时间 |
|
|
评价项及权重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供货情况(60%)
|
交货的及时性(15%) |
优秀(13.5分-15分) 良好(12分-13.5分) 合格(10.5分-12分) 不合格(0分-10.5分) |
|
|
质量问题的处理能力(15%) |
优秀(13.5分-15分) 良好(12分-13.5分) 合格(10.5分-12分) 不合格(0分-10.5分) |
|
|
|
产品质量(15%) |
优秀(13.5分-15分) 良好(12分-13.5分) 合格(10.5分-12分) 不合格(0分-10.5分) |
|
|
|
产品的优良品率(15%) |
优秀(13.5分-15分) 良好(12分-13.5分) 合格(10.5分-12分) 不合格(0分-10.5分) |
|
|
|
服务情况(40%) |
零星订货保证(10%) |
优秀(9分-10分) 良好(8分-9分) 合格(7分-8分) 不合格(0分-7分) |
|
|
配套售后服务能力(10%) |
优秀(9分-10分) 良好(8分-9分) 合格(7分-8分) 不合格(0分-7分) |
|
|
|
服务态度(10%) |
优秀(9分-10分) 良好(8分-9分) 合格(7分-8分) 不合格(0分-7分) |
|
|
|
应急事件处理能力(10%) |
优秀(9分-10分) 良好(8分-9分) 合格(7分-8分) 不合格(0分-7分) |
|
|
|
合计 |
|
|
|
|
一票否决项 |
有违反廉洁要求的行为 |
出现此类事项,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 |
有()无() |
|
提供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等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 |
出现此类事项,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 |
有()无() |
||
评价结果 |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
|||
经办人(签字) |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
|
备注 |
供应商评价分为四个等级:满分100分,其中优秀(得分﹥90分)、良好(80分<得分≤90分)、合格(70分<得分≤80分)、不合格(得分≤70分) |
廉洁承诺书
浙江烟草公司市公司:
我公司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六、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公司投标、中标或正在实施项目的资格,有权拒绝我公司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状态 | 竞拍号 | 价格 | 时间 |
---|---|---|---|
领先 | AFF7D67 | 2.840 | 2021-11-10 11:02:16 |
出局 | A8C57C8 | 2.820 | 2021-11-10 11:02:00 |
出局 | AFF7D67 | 2.800 | 2021-11-10 11:01:01 |
出局 | A8C57C8 | 2.780 | 2021-11-10 11:00:34 |
出局 | AFF7D67 | 2.760 | 2021-11-10 11:00:07 |
出局 | A8C57C8 | 2.740 | 2021-11-10 10:58:07 |
出局 | ABC6152 | 2.720 | 2021-11-10 10:52:56 |
出局 | A5FDAA5 | 2.700 | 2021-11-10 10:51:49 |
出局 | ABC6152 | 2.680 | 2021-11-10 10:51:41 |
出局 | A5FDAA5 | 2.660 | 2021-11-10 10:51:07 |
出局 | ABC6152 | 2.640 | 2021-11-10 10:50:37 |
出局 | A5FDAA5 | 2.620 | 2021-11-10 10:50:23 |
出局 | ABC6152 | 2.600 | 2021-11-10 10:50:14 |
出局 | A5FDAA5 | 2.580 | 2021-11-10 10:47:43 |
出局 | A339429 | 2.560 | 2021-11-10 10:41:58 |
出局 | A5FDAA5 | 2.540 | 2021-11-10 09:59:59 |
出局 | A5F30D3 | 2.520 | 2021-11-10 09:33:46 |
出局 | A5FDAA5 | 2.480 | 2021-11-10 09:31:26 |
出局 | A339429 | 2.460 | 2021-11-10 09:30:45 |
出局 | A8C57C8 | 2.440 | 2021-11-10 09:21:19 |
出局 | A5FDAA5 | 2.420 | 2021-11-10 09:15:32 |
出局 | A339429 | 2.400 | 2021-11-10 09:11:49 |
出局 | AE7035A | 2.380 | 2021-11-10 09:08:08 |
出局 | A339429 | 2.360 | 2021-11-10 09:06:18 |
出局 | A57A340 | 2.320 | 2021-11-10 09:05:10 |
出局 | AE7035A | 2.300 | 2021-11-10 09:04:42 |
出局 | A339429 | 2.260 | 2021-11-10 09:04:29 |
出局 | A57A340 | 2.240 | 2021-11-10 09:04:21 |
出局 | A57A340 | 2.220 | 2021-11-10 09:04:01 |
出局 | AE7035A | 2.200 | 2021-11-10 09:03:52 |
出局 | A57A340 | 2.180 | 2021-11-10 09:03:45 |
出局 | A339429 | 2.160 | 2021-11-10 09:03:39 |
出局 | AE7035A | 2.140 | 2021-11-10 09:03:32 |
出局 | A339429 | 2.120 | 2021-11-10 09:03:26 |
出局 | AE7035A | 2.100 | 2021-11-10 09:03:17 |
出局 | A8C57C8 | 2.080 | 2021-11-10 09:02:52 |
出局 | A339429 | 2.060 | 2021-11-10 09:02:45 |
出局 | AE7035A | 2.040 | 2021-11-10 09:02:41 |
出局 | A57A340 | 2.020 | 2021-11-10 09:02:31 |
出局 | A57A340 | 2.000 | 2021-11-10 09:02:21 |
出局 | A57A340 | 1.980 | 2021-11-10 09:02:07 |
出局 | A57A340 | 1.960 | 2021-11-10 09:01:56 |
出局 | AE7035A | 1.940 | 2021-11-10 09:01:33 |
出局 | A02AFDE | 1.920 | 2021-11-10 09:01:13 |
出局 | AE7035A | 1.900 | 2021-11-10 09:00:59 |
出局 | A02AFDE | 1.880 | 2021-11-10 09:00:48 |
出局 | A8C57C8 | 1.860 | 2021-11-10 09:00:39 |
出局 | AE7035A | 1.840 | 2021-11-10 09:00:36 |
出局 | AE7035A | 1.800 | 2021-11-10 09:00:08 |
电话:0574-87869880 87869881 87810772 87715615 传真:0574-87712912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邮编:315041
公司邮箱:jinchengpm@126.com 网址:www.chengpw.com 免责声明
© 2019 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6033026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170027 拍卖经营许可证 浙宁3301951100002003